東北網10月13日訊 一位年逾古稀的母親崔大娘,為了繼承老伴的存款,在與兒子楊某、女兒楊某某協商未果情況下,便一紙訴狀將兒子和女兒告上法庭,後經鶴崗工農法院主持調解,崔大娘念與親情最終放棄繼承,同意由兒子繼承存款。
崔大娘的老伴於2011年5月去世,生前在農行有定期存款7萬元、工商銀行存款4000餘元。為了這兩筆存款的繼承,崔大娘與兒子、女兒鬧翻了臉,法院受理這起案件之後,考慮到原、被告之間母子、母女的關系,如果判決,那麼日後親情就將由此衝淡,不利於和諧。止於此,法庭沒有生硬的就此案進行判決,首先了解情況之後,找來崔大娘的親屬一同做崔大娘的工作,最終崔大娘深明事理,主動放棄繼承,她說:『我起訴就是生氣,我這麼大年紀也不缺錢花,要那麼多錢有啥用,等我去世後還不都是兒女的嗎,可我就是生氣,要不不會起訴兒女的。』
最後經法院主持調解,崔大娘同意兩筆存款全部由兒子繼承。原來本是在法庭對立的母子、母女關系,經法院做大量勸說引導工作,最終又恢復了往日其樂融融的親情氛圍之中,本案的母親、兒子和女兒都對法院為他們家庭和諧所做出的工作深表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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