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8日訊(李智堅 記者 王蕊)記者18日從哈爾濱鐵路局獲悉,為了方便旅客出行,從本月19日起,哈爾濱鐵路局管內的35個車站將開通POS機銀行卡購票,並對購票、退票及改簽票的程序作了相關規定。
POS機銀行卡購票覆蓋管內35個城市
據介紹,哈爾濱鐵路局此次開通POS機銀行卡購票業務的車站主要在管轄內的35個車站,包括哈爾濱、哈爾濱東、濱江、香坊站,佳木斯、牡丹江、齊齊哈爾、綏芬河、滿洲裡、七臺河、勃利、綏化、北安、呼蘭、鶴崗、雙鴨山、伊春、南岔、福利屯、雞西、大慶、安達、臥裡屯、肇東、加格達奇、海拉爾、免渡河、牙克石、伊圖裡河、富拉爾基、嫩江、紮蘭屯、訥河、亞布力、亞布力南站。
為了方便旅客使用銀行卡購票,鐵路部門明確,旅客可以在安裝了銀行POS機且開辦銀行卡購票業務的車站售票窗口(標明『歡迎使用XX銀行卡購票』)辦理銀行卡購票業務。售票窗口POS機可以使用窗口標識銀行(收單行)發行的所有銀行卡,以及帶銀聯標識的其他銀行卡。在使用銀行卡購買的車票後,火車票票面的正面印有收單行標記,如工商銀行為、農業銀行為、中國銀行為、招商銀行為等。
一次購買多張車票時不得使用多個銀行卡
鐵路部門規定,在窗口購票時,旅客應根據售票員提示,將銀行卡交予售票員在POS機上刷卡,待旅客確認金額後POS機進行扣款。扣款成功時,POS機打印兩聯『消費憑條』,一聯(商戶存根)旅客簽字確認後車站留存,另一聯(持卡人存根)旅客留存;若扣款不成功,POS機憑條未打出時,旅客可選擇重新刷卡或改用現金支付。
當購票後發生誤購、誤售需作廢車票時,旅客需將銀行卡交予售票員在POS機上刷卡,旅客在密碼鍵盤上確認退款,POS機即進行退款交易。退款成功時,POS機打印兩聯『退款憑條』,第一聯(商戶存根聯)旅客簽字確認後車站留存,另一聯(持卡人存根聯)旅客留存;退款不成功且POS機未打印『退款憑條』時,車票業務照常辦理,POS機打印『退款受理憑條』一式兩聯,第一聯(商戶存根聯)旅客簽字確認後車站留存,另一聯(持卡人存根聯)旅客留存。旅客可聯系發卡行客服中心查詢消費記錄,後續退款由銀行負責辦理。
鐵路部門提示市民,在使用銀行卡購買車票時,同一批次可以同時購買多張車票,且必須使用一張銀行卡支付全部票款,不得部分票款使用銀行卡、部分票款使用現金或者使用兩張以上銀行卡支付;不同批次可以使用不同支付方式購票;購買異地車票時,需以現金方式支付異地票手續費。
鐵路部門提醒旅客,購買車票後應當場取回銀行卡、車票及相關憑條。銀行卡丟失的按發卡行有關規定辦理;車票丟失的按鐵路客服規定辦理;相關憑條丟失的鐵路運輸企業及所屬車站將不予補辦。
改簽和退票時需持購票所用銀行卡
鐵路部門規定,旅客使用銀行卡購買的車票辦理改簽和退票時,應持原購票所用銀行卡,到車站安裝有POS機的始發改簽或退票窗口(銀行卡辦理窗口)辦理。
辦理車票改簽時,若始發改簽後的新票票價低於原票票價的,按退款流程辦理,POS機打印『退款憑條』;始發改簽後的新票票價高於原票票價的,必須先用銀行卡支付新票全額票款,再辦理原票退票,原票全額票款退還至原購票所用銀行卡,POS機打印『消費憑條』和『退款憑條』;始發改簽後的車票票價等於原票票價的,不需進行扣、退款操作。
當始發改簽後的新車票票面不清楚或誤簽的,應先辦理新票退票(不核收退票費),POS機打印『退款憑條』後,再重新購票。另外,在辦理退票時,POS機打印『退款憑條』。銀行卡支付車票辦理中轉簽證須補收票款時,可用現金或銀行卡支付。
鐵路部門還表示,遇有不可抗力、鐵路責任、POS機故障等特殊情況,售票窗口可不連接POS機進行退票等業務;旅客因傷、病不能繼續旅行時,可不在未開辦銀行卡購票業務的車站辦理銀行卡支付車票的中途退票業務。以上情況退票窗口售票員將收回原票,給旅客開具『車票收回憑證』一式兩聯,第一聯旅客簽字後隨原票收回車站留存,第二聯旅客留存。後續退款由銀行負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