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21日訊 記者從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即將開始實施。根據兩個《辦法》,我市農村居民和城鎮無業居民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以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據悉,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為: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的農村居民和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自願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無業居民可在戶籍地指定或相應的經辦機構申報參加。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社會(集體)資助(補助)、政府補貼等構成。
參保范圍
個人繳費以百元為年繳費檔次,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均設10檔,最低為每年100元,最高為每年1000元。參保人在一個繳費年度內自主選擇其中1個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繳至60歲。參保人繳費年限不得低於15年。地方財政對參保人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選擇每人每年1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在此基礎上,繳費檔次每提高一檔,補貼標准增加5元。最高補貼到500元檔次。
繳費檔次
在養老金領取上,參保按規定繳費且年滿六十周歲,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標准暫定為每人每月55元。城居保基礎養老金(市本級)暫定為每人每月6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支付額為全部存儲額除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