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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質量保證金缺三成 『按日退費』遭遇退費難
2011-10-28 09:03:11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劉首辰 譚啟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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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28日訊 《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實施了,『按日退費』首次在法規中明確。供熱質量不達標,居民有了索賠的希望。但開栓至今,記者走訪的市供熱主管部門、供熱企業都盡量回避『按日退費』這個話題。市民對此熱衷,卻『說了不算』。記者調查後發現,因部分企業未交『供熱質量保證金』,『按日退費』可能遭遇退費難。

  新規供熱不達標雙倍退費

  今年10月1日,新修訂的《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正式開始實施。新條例最吸引市民的一條就是『由於供熱單位原因造成停熱48小時以上未達到本條例規定標准的,應當給用戶按日雙倍退還熱費』、『居民室內溫度低於18℃的,分三種情況退還30%—100%熱費』。

  記者從供熱主管部門獲悉,他們也采取了三方測溫等制度,確定居民室溫不達標後,將熱費退還給居民。熱費退還時間為供熱期結束的一個月內。無論是停熱超過48小時,還是溫度不達標及棄燒、棄管的,只要責任在供熱單位,當供熱單位不予退賠時,均可在供熱企業的『供熱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現狀『保證金』不足退費沒約束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作為『供熱質量保證金』這一實現居民熱費索賠的重要保障,目前在哈市供熱市場中,執行情況並不樂觀。

  據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數據顯示,哈市已經交了『供熱質量保證金』的企業有300多家,而目前哈市供熱企業已超過500家,還差了三成左右沒收齊。市供熱辦供熱管理處處長宋揚告訴記者,哈市供熱企業分為社會供熱企業、自供熱企業等形式。對於自供熱企業來說,『供熱質量保證金』就很難收取。對於未交『供熱保證金』的熱企來說,一旦不退熱費,主管部門並沒有有效的約束手段。

  從2008年開始,『供熱質量保證金』收取了1000餘萬元,卻因退費細則問題,一直未用於退費。供熱主管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並不願意過多地談論這個問題:『我市2008年出臺了《哈爾濱市供熱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根據供熱企業規模收取了3萬元到100萬元不等四個等級保證金,但效果並不理想。』保證金為何收取難?供熱管理部門的解釋是:我市缺少供熱准入標准,供熱企業進入市場沒有門檻,對供熱單位沒有強制性約束辦法。

  解決退費有保障還得等一年

  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供熱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無證熱企將不得經營供熱。這將成為制約供熱企業的『尚方寶劍』。辦理許可證時,供熱質量保證金成為必要條件。『按日退費』纔能得以真正實行。但這個制度出臺得太晚了,在今年供熱期很難實現。『就算沒有許可證,總不能把已經供熱的企業清出市場吧。』供熱管理部門的負責人說,特別是今年新修訂的《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實行較晚,其中規定的《供熱許可證》制度和『供熱質量保證金』制度,今年馬上實行就有難度。即使原來的《哈爾濱市供熱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也需要隨著新條例的規定進行修改,按照新標准收取保證金。這些問題的全面解決,需在下個供熱期纔能實現。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