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0月28日訊 27日,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在集中取締涉牌涉證違法行為時,查處一輛鳴警笛、不懸掛號牌且闖紅燈的『假警車』,穿警服的駕駛人接受處罰時直稱是『自己人』,被細心的交警通過其佩戴的警號發現疑點,最終確認該人系假警察,當問其違法原因時,該人表示這樣開車『方便』。
今日10時30分許,交警在文昌街巡邏時發現一輛未懸掛牌照的東方商務面包車響著警報闖紅燈左轉彎,交警查處該車時,一名身穿警服的駕駛人直稱是自己人,交警堅持詢問該人是哪個單位的,同時要求其出示行駛證等相關手續。該人自稱是省交警總隊高路支隊哈雙大隊的,並出示了警官證。但交警對該車手續和警官證審查中,發現該車沒有安裝警報器的許可手續,警官證也疑似偽造,且其佩戴的警號也不屬於省交警總隊的號段。在交警追問下,當事人最終承認自己是一名假警察,並表示偽裝警車是為了方便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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