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3日訊 將建築公司支付給工人的工資揮霍一空,然後玩失蹤,惡意拖欠農民工35萬餘元血汗錢不給。日前,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聯合破獲我省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根據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設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相關規定,拖欠工人工資的包工頭吳某被依法批捕。
拖欠35萬工資跑了
今年初,吳某從某建築公司承包了一項工程的瓦工、鋼筋工、力工、木工等五項分包工程,僱傭了100多名農民工來乾活,工程在8月末完工。當工人找吳某領工資時卻發現:他“失蹤”了,吳某的手機關機,其租住的房屋也找不到人。
工程施工期間,100多名工人中,一部分從吳某處領到了全數工資,少數領到了部分工資,有兩個工種的工人一分錢未拿到,合計有40多人被拖欠了35萬元。其中,最多的被拖欠約1.5萬元,少的也有幾千元。
找不到吳某,無法拿回血汗錢。於是,工人來到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投訴吳某。負責該案的市勞動保障監察局監察三科科長張濤說,調查中了解到,吳某曾從建築公司支取了69萬元人工費,也就是說,建築公司把應付給工人的工資交給了吳某,而吳某並未足額發給工人。
工資中間這一倒,就被吳某倒沒了。
被抓時已身無分文
記者了解到,為了解決建築領域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去年底,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曾發出通知,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工資報表制度和應付工資憑證制度,確保將工資直接支付到每名農民工手中,嚴禁將工資支付給包工頭。通知還要求,要建立農民工考勤表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名冊,確保按時(按月或按約定日期)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由農民工本人簽字領取。
既然已明令要求將工資直接支付給工人,禁止支付給包工頭,為什麼還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張濤告訴記者,調查中了解到,由於建築公司是以支票形式支付的工資,工人無法拿到現金。於是,吳某鑽了空子,對工人說,由他把支票換成現金。
調查中,市勞動保障監察局辦案人員通過建築公司、投訴人等多渠道都聯系不到吳某本人,涉嫌隱匿。市勞動保障監察局認為,吳某涉嫌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且數額較大,迅速將此案移送市刑偵支隊。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立案調查,很快在香坊區找到了吳某。此時,他已身無分文。
都被堵窟窿揮霍了
到案後,吳某承認,已從建築公司領取69萬元人工費,但未全部支付農民工工資,而是將錢轉移,用來堵其他的債務窟窿和個人揮霍了。錢沒了,為了躲避追討工資的農民工,就關閉手機,頻繁更換住處。據辦案人員介紹,吳某的住處是租的房子,目前,其名下未發現任何財產。
吳某在被責令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後,仍拒不支付,數額較大,符合《刑法修正案(八)》中關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規定,已涉嫌犯罪。據此,檢察機關已經依法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吳某。
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局長孔令山說,《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有關規定,為嚴厲打擊惡意欠薪逃匿行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提供了堅實的保障。此前,只有調解、協商等軟手段,現在有了硬手段。今後,那些克扣勞動者工資、拒不支付勞動者薪酬的“黑包工頭”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面臨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