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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贍養父母房產就給誰 79歲老娘攆走不孝兒子
2011-11-08 10:32:23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滿朝莉 王文泉 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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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8日訊 父母將一半房產公證給姐姐,小楊搬進母親家門欲將該房據為己有。因小楊不盡孝道,其母譚某將他告上法庭。近日,道外區法院作出判決,譚某全部房產判歸其長女繼承。

  據道外區法院法官介紹,79歲的譚某有兩個女兒、3個兒子。老伴楊某在世時,老兩口一直由其長女伺候生活起居,看到女兒無微不至地照顧自己,楊某立下遺囑並做了公證,把房產中屬於自己的份額留給了長女。楊某去世後,譚某體弱多病,長期吃藥、打針,其長女一如既往地照顧母親的生活。不料,老人的小兒子小楊由於對父親的公證遺囑有想法,提出搬家並由他照料母親,譚某本意不想讓兒子來,但其長女為了家庭不鬧矛盾,主動搬走。臨走前,她把母親每天需服用的幾類藥品的服用時間、服用劑量、注意事項等一一列成明細留給弟弟,希望他能善待母親。

  搬到老人身邊後,小楊非但不精心照料老人,還常因房產問題與母親爭吵,其他子女勸說也無濟於事。譚某見兒子不孝,還千方百計謀求財產,又氣又恨,既打不了,又攆不走。無奈之下,她和長女到法院起訴,要求由長女繼承老伴所留遺產,並把自己份額的房產也留給長女。既讓長女安心在身邊照料,又徹底斷了小楊圖謀財產的念頭。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