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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皮癬纏上私家車續 中北春城數百臺車一夜全被貼
2011-11-18 14:51:32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左靚 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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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18日訊 日前,黑龍江晨報報道了“華通行汽車聯盟”未經私家車主允許將小廣告貼上私家車的情況,不少讀者紛紛來電表示,應該把這種“無德”商家清出哈爾濱市場。16日,記者再次聯系上了“華通行汽車聯盟”,但對於記者的提問相關工作人員卻一問三不知。

  中北春城數百臺車一夜全被貼

  家住哈爾濱市香坊區中北春城小區的王岩打來電話表示,前不久他停在小區的車也被貼上了“華通行救援”的小廣告,“我們小區的車幾乎都被貼了,而且都是同一天貼的。”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中北春城小區的數百臺車輛一夜之間都被貼上了“華通行救援”,車主非常氣憤。“真是太無恥了,用這種方式宣傳讓人反感,下次抓住了這些“爛手爪子”一定送到執法局。”一位馬自達車主說,商家宣傳無可厚非,但是這個方式車主無法接受。

  劉女士今年5月買了一輛北京現代轎車,她在車的尾部貼了幾張卡通車貼,由於非常愛護自己的車,幾個月來她的車還跟新的一樣。但在上個月她發現車尾部多了一個“新車貼”,這個“車貼”與她車體上的裝飾格格不入。“我發現這個車貼是車輛救援的,當時我也沒多想,覺得貼了這個挺好的,萬一車出現問題能及時打電話找他們救助,但後來我想想覺得,這種廣告印成名片放在車裡就行,乾嘛非得貼在車上,後來我自己撕,結果車漆有點劃壞了。我就給“華通行”打電話但一直沒人接,連電話都不接,要真有了事能指上他們嗎?“室外的牆上、建築物上貼了廣告還有執法局的工作人員去管,但我的車上被貼了廣告,都不知道這該找哪個部門投訴。”劉女士說。

  車主集體聲討“華通行”

  網友壓力山大說:“我想問問,最終的解決辦法是什麼呢?所有私家車帶著他家商標滿街跑嗎?”  網友梅玉紅建議“但最好的辦法就是抵制他家、並罰款。”“這個無德的公司,想做車體廣告是不是得給我們錢呀?是不是也得我們願意呀?就他們這樣,真用得著求援的時候誰能用他們呀?想到他們乾的事都惡心!  “他們就不怕大家沒事打電話讓他們救援玩呀?真是只有想不到的,沒有做不到的。”“我的車被貼廣告後,我曾打過他們的投訴電話,但一直沒人接,這樣的公司還叫救援公司,萬一哪天我的車真壞路上了,他們電話都不接,我可怎麼辦。就這樣的服務態度,車主能放心的等他們救援嗎。”網上許多網友議論紛紛。

  “華通行”工作人員一問三不知

  劉女士對記者說:“據我所知,現在有些企業在私家車上做廣告需要付給車主一定的廣告費,而且廣告內容還要經工商部門批准,交警部門備案後纔能張貼,我們有權向華通行索取廣告費。”

  記者致電小廣告上“華通行汽車聯盟”的400電話。在撥打投訴電話多次無人接聽後,記者將電話轉至該公司的呼叫中心,一位106號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能提供車輛救援服務,其他關於公司的事務她並不清楚。當記者表示想要采訪該公司的負責人時,工作人員表示負責人在開會不方便接受采訪。隨後,記者又問該公司全名是什麼,在哪裡注冊,是否有工商部門頒發的戶外廣告張貼手續時,106號工作人員一律回答“不知道”。

  非法公司應該有人管

  記者從哈市工商部門了解到,根據《哈爾濱市城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利用交通工具設置、繪制、張貼的廣告屬於戶外廣告,也就是說,“華通行汽車聯盟”屬於戶外廣告。而戶外廣告的發布要由有資質的廣告公司到工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未經工商部門登記審批的,任何單位、個人不能發布戶外廣告。如果要在車體上發布廣告,商家需與私家車主協商,同時,還要到工商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工商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核後,纔允許私家車上路發布廣告。未經批准擅自設置戶外廣告的,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可強制拆除並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哈市工商局宣傳部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車輛救援”的名稱並不是正式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名稱,也沒有這樣的注冊公司,但由於這個“救援公司”並未在哈市注冊,所以無法監管。對此,廣大車主要問,不在這注冊就不管了?不注冊,是不是非法的呢?

責任編輯: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