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7日訊(記者 張強)哈爾濱市交通運輸部門協同公安、公路、安監等部門從排查和消除隱患入手,強化安全監管,積極推進現代科技手段在交通安全領域的應用。從2009年開始利用不到一年的時間,在3600餘臺長途客車上安裝了具有行駛記錄儀功能的GPS動態監控系統,並在2011年期間對監控系統制度建設和管理使用進行了全面完善昇級,系統作用得到全面發揮。
2010年,哈爾濱市范圍道路客運行業責任交通事故起數、受傷人數和死亡人數同比上年度分別下降22.2%、79.2%和69%;2011年各項事故指標繼續保持穩中有降,同時超員、超速兩項事故責任原因得到了有效控制,特別是對重大事故隱患超速的控制,日超速比例從最初的0.3%下降到0.3‰……變化的數字背後緊跟的是交通運輸部門一系列制度和舉措。
建立層級監督體系 讓監控范圍全覆蓋
為讓GPS動態監控系統真正發揮作用,交通運輸部門在道路客運車輛上推廣安裝GPS設備的同時,在市、縣兩級運管部門和客運企業分別建立起三級監控和管理平臺,行業內累計投入資金1100餘萬元,搭建起行業動態監控系統。在此基礎上,通過廣泛深入調研,制定並出臺《哈爾濱市道路運輸行業GPS動態監控系統管理和使用暫行規定》,明確了企業管理平臺及市、縣指揮和監控平臺的職能和責任,建立起上下級平臺的指揮和管理機制,對於超員、超速、脫線行駛等客運違法違規行為制定了有力的管理和懲處措施。超員、超速一次不足20%的依法實施處罰同時停運整頓3至7天;超員、超速一次超過20%不足50%的依法處罰同時停運整頓7至15天;超員、超速一次超過50%的依法處罰同時停運整頓15至30天,多次違規累加處理。此外,《規定》中還對設備故障維修時限、人為破壞設備、遮擋移位車內攝像設備等逃避監管行為作出明確的處理規定。通過《規定》的實施,建立起各級運管部門、客運企業及客運車輛之間職能清晰,責任明確的監督管理體系,從系統建設之初開始,系統作用逐步發揮。
組建監控指揮中心 讓系統功能充分發揮
哈爾濱市交通運輸部門在今年冬運開始前,於2011年10月正式將GPS監控指揮職能正式剝離出來,抽調和聘用11名管理人員建立道路運輸監控指揮中心,全新的工作機制和激勵機制讓監控系統功用得到充分發揮,入冬以來效果極為顯著。
一是調整工作機制,由原來白天工作為主調整為部門11名人員實行晝夜倒班制度,確保全天24小時對在線車輛進行全時監控;二是建立量化績效標准,規定監控指揮中心白班工作人員每小時通過系統遠程照像功能隨機抓拍在線客車內照片不少於300臺次,並即時作出分析和處理;白班期間抓拍車內照片並分析處理總量不少於3000臺次;規定監控指揮中心夜班監控人員每兩小時對夜班運行客車全部抓拍一次,夜班抓拍總量不少於8次,並限時作出分析處理。GPS系統提供限速報警功能,車輛運行中超過速度預警標准時在平臺和終端同時發出提示,對於出現連續和持續超速車輛,規定要求監控人員即時通過車載終端或移動通訊下達人工指令強制降速。三是建立獎懲激勵機制,對監控指揮中心的工作人員在正常工資和福利待遇的基礎上,根據監控指揮中心的工作性質建立考核和獎懲機制,按照規定的量化工作標准,按月進行考核,達到工作標准要求的工作人員每月獎勵200元,達不到標准要求的按考核方案扣發獎金或工資,對超額標准20%的工作人員每月加發獎勵100元。高頻次的監控讓運營的車輛時刻都能感到有一雙眼睛在緊盯著自己,速度降下來了,不敢加座了……健全的機制讓監管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更高了,工作效率和效能都得到了極大的提昇。
建立部門聯動機制 讓違規車輛無處遁形
道路運輸行業逐步完善的GPS監控系統和安全監管體系,得到了哈爾濱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充分肯定,主管副市長王小溪多次組織交通、公安和安監部門的協調工作,加強部門間的配合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即時處理機制,通過監控平臺發現的超員和超速行為,對拒不執行指令或無響應的車輛,監控指揮中心直接就近調動運管執法人員到現場處理並消除隱患;對於運管執法人員覆蓋不到的地區,特別是高速公路區域,監控指揮中心第一時間向具有管轄權的公安交管部門報警進行即時處理,消除隱患。二是建立聯合處罰機制,通過監控平臺發現的違規行為除上述的即時處理,消除隱患和事後停運整頓的處理以外,運管部門將違規信息和合照相資料定期移交公安交管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實施處罰,違規信息同時記入企業考核檔案,按月實施考核。三是建立聯合曝光機制,交通運輸部門與當地媒體聯合建立違規長途客運車輛曝光臺,每十天對通過GPS系統監控到的違規車輛、違規企業及處理結果公開曝光,引起全社會的共同關注,進一步提高了客運企業對運輸安全和隱患整改工作的重視發揮出明顯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