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5日訊 “我們廠今年6月份動遷,當時開發商給廠子職工補償了100多萬,廠裡開大會最終決定給我們每人補償5萬元並在一個月內下發,隨後開發商就把補償款打給了道外區發改局,但一直到現在我們都沒拿到這筆錢。”近日,記者接到哈市原玻璃鋼廠多位職工反映,廠方在今年拆遷時和職工簽訂了每人補償5萬元的協議,開發部門也將這筆補償款打給了道外區發展改革局,但發改局卻遲遲不將該筆專項款下發。
企業解體
職工補償不下發
劉素艷今年50歲,1981年進入哈市玻璃鋼廠工作,1998年單位解體。“我們單位效益一直不好,後來解體了就不發工資了,這些年來我們所有的職工都希望單位早點動遷,動遷就有錢發給我們補助了。今年6月單位動遷和開發商簽了個合同,開發商同意補給我們每人5萬元,並且將錢給了玻璃鋼廠的上級主管部門——哈爾濱道外區發改局,當時單位和我們簽訂了合同說一個月內就能把這些錢下發,但現在已經過去了3個月,我們仍沒拿到這筆錢。”劉素艷說,他們多次找到道外區發改局,發改局卻以種種理由遲遲不下發補償款。發改局稱,廠子有7個有檔案的職工找不到,所以不能發錢。“我在單位工作了將近20年,沒見過也沒聽說過這7個人,因為這7個人,我們全體職工又開了大會,經過投票一致通過將這7人除名,不參與單位解體的資產分配,現在問題都解決完了,可發改局還是不發給我們錢。”劉素艷說。
記者在劉素艷提供的《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補充協議》上看到:經黑龍江天寶房地產評估責任有限公司評估,乙方(哈爾濱市玻璃鋼廠)應得補償總額為443760元……另行支付該單位職工特殊補助資金876240元,合計132萬。記者在《哈市玻璃鋼廠企業解體分配方案暨職工全體大會決議》上看到:玻璃鋼廠的職工通過大會表決同意企業的主管部門為哈爾濱道外區發展改革局;企業廠房及土地拆遷將補償給職工每人5萬元,並在職工簽字後一個月內由道外區發改局一次性支付給每位職工5萬元。
隨後,在《哈爾濱市玻璃鋼廠關於劉漢金等七名人員為掛靠企業職工給予除名的處理決定》上記者看到:“哈爾濱市玻璃鋼廠劉漢金、孔榮子等7人經2011年8月15日職工大會一致通過,重新確定這7名人員的除名處理意見,不參加企業解體的資產分配。”
道外區發改局:
啥時下發不知道
針對玻璃鋼廠職工反映的問題,記者近日來到哈市道外區發改局。發改局辦公室一位姓陳的主任告訴記者,開發商已將這筆補償款打給了道外區發改局,之所以沒下發這筆錢是因為玻璃鋼廠還有7個職工沒有找到。陳主任說,開發商共補償了玻璃鋼廠132萬餘元,該廠共有26位職工,每位職工補償5萬元,但在接收玻璃鋼廠時發現廠裡還有另外7名職工的檔案,怕補償款下發後這7名職工再找發改局要補償款,所以纔遲遲沒有下發。
陳主任說,他們曾通過多種途徑找過這7名職工,但一直沒找到。記者隨後問職工已經開過全體代表大會,同意將這7人解除勞動合同不參與企業資產分配。陳主任則說,現在這筆錢不下發不只是這7名員工的問題,還有一些復雜的問題不方便說。記者表示,希望找到相關的領導了解詳細情況,陳主任說:“現在年底領導忙,我都見不到領導,等見到領導和領導匯報後纔能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