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2日訊 (王業偉 記者 李博) 為切實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促進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我省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對依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認定的小型和微型企業,連續三年免征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此次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執收部門和收費項目分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取的企業注冊登記費,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部門收取的海關監管手續費,商務部門收取的裝船證費、手工制品證書費、紡織品原產地證明書費,質檢部門收取的簽發一般原產地證書費、一般原產地證工本費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工本費,貿促會收取的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費、ATA單證冊收費,國土資源部門收取的土地登記費,新聞出版部門收取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費,農業部門收取的農機監理費(含牌證工本費、安全技術檢驗費、駕駛許可考試費等),畜牧部門收取的新獸藥審批費、《進口獸藥許可證》審批費和已生產獸藥品種注冊登記費,林業部門收取的林權證工本費,旅游部門收取的星級標牌(含星級證書)工本費、A級旅游景區標牌(含證書)工本費、工農業旅游示范點標牌(含證書)工本費,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收取的清真食品認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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