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18日訊 目前,哈爾濱的保障房建設正處於一個新的高潮期,如何保證保障房公正分配是個大問題。按照規定,當廉租戶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超出廉租房申報標准後,這些家庭就應該退出廉租房,但是至今還沒有人從廉租房內搬出,哈爾濱廉租房出現了搬進來容易搬出去難的情況。去年,本報曾刊發了《讓經適房流轉起來》系列報道,呼吁建立保障房退出機制,引起了強烈反響。在本屆哈爾濱市政協會上,哈市政協委員,哈爾濱市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科研處處長萬利民建議,為廉租戶建財產信息數據庫,廉租戶超標後應把廉租房讓出來,或者提高廉租房租金。
現狀:住戶只進不出廉租房無法循環利用
目前,哈市在廉租房保障方面執行實物配租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按照要求,廉租戶必須是哈市戶口,必須有民政部門下發的『低保證』或『低收入證』,人均居住面積不能超過10平方米。
哈市已出臺了廉租房退出機制。哈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規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應當按年度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轉租轉借廉租住房、改變房屋用途等應退出廉租房。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家庭人均收入連續一年以上超出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准;因家庭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人均住房面積超出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住房標准取消廉租房保障資格。
據哈市住房局發布的信息顯示,僅2009年一年,哈市就有740多戶家庭因條件改善,已不符合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標准,退出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圍,但是目前還沒有一家從廉租房內搬出。
『一邊是廉租戶已超過廉租房保障標准但不搬出,另一邊是等待入住廉租房的困難家庭,只有讓廉租房循環利用起來,纔能最大化地保障困難家庭的住房需求,解決更多人的住房困難。』萬利民認為,保障房的退出機制,目前雖然有明文規定,對保障房住戶實行年審,如果年審發現不再符合條件,可要求其退出,拒絕退出的可以由市縣住房保障部門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困難,一方面有誠信問題,有核查難的問題,另一方面住戶雖然收入超出低收入標准,但仍然比較困難,而且只有這一套住房,廉租房退出機制很難執行。
建言:建住戶檔案動態跟蹤管理廉租房
萬利民委員建議,減少借廉租住房牟利的機會和渠道,要求房屋中介機構對房屋出租資格進行審查,不得為廉租房屋轉租提供中介服務,一旦違反規定,中介機構也應當處以相應的處罰;通過上門核對資料、上網查找轉租信息、到中介暗訪以及接受群眾舉報等方式,查找廉租房轉租行為,一經發現和核實,立即采取措施收回住房,嚴格落實罰款措施,構成犯罪的還應追究刑事責任,增強震懾力;加快個人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聯網動態住房檔案,建立至少是省一級的信息數據庫,並且要跨越工商、財稅、銀行、勞動、證券、房產等條塊分割的框架,這樣,一旦住戶的條件發生了變化,可以隨時掌握,以便於對廉租房實行動態跟蹤管理。
萬利民表示,哈爾濱在廉租房退出機制方面可學習日本。日本《公營住宅法》規定,居住者如果收入超過了規定標准,原則上要將廉租房騰退出來,但在實際操作中,多是采用了增加房租的方式,當居住者收入連續3年超過標准時,就累進計算房租,並要求其在5年內把廉租房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