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日訊 記者從哈市政府獲悉,我省《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日前正式公布。《意見》指出,我省將按“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制定和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繳納垃圾處理費。
《意見》提出,到201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要達到80%以上,哈爾濱要達到100%;餐廚垃圾實現綜合利用,哈爾濱、齊齊哈爾等城市初步實現餐廚垃圾分類收運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要達到30%以上,哈爾濱、大慶市要達到50%以上。到2020年,城鄉生活垃圾處理率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全面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和服務逐步向旅游名鎮、小城鎮、示范村鎮和鄉村延伸。
今年,哈市將開展餐廚垃圾排放登記試點工作,對餐飲業等餐廚垃圾產生者進行規范管理,加快餐廚垃圾收運體系建設,實現餐廚垃圾單獨收集循環利用。同時,還要加強可降解有機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統籌餐廚垃圾、園林垃圾、糞便等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並推行“淨菜”和潔淨農副產品進城,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低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減少白色垃圾。在賓館、洗浴、餐飲等服務性行業,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全省風景名勝區從2014年開始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飲生活用具。
責任編輯:彭佳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