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6日訊 市委市政府根據伊春市的實際特點和多年新農村建設的經驗,提出了按照“撤並自然屯,壯大中心村,發展小城鎮”的新農村建設總體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逐步形成了適合我市新農村建設布局調整的四種成功模式,並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城鎮周邊村,並村進鎮同步建設。目前嘉蔭縣、鐵力市、西林區等地6個城鎮周邊村采取了與城鎮統籌一體建設與城鎮改造同步規劃建設,適度集中居住,建設農民社區的方式。
二是分散村民組,並屯進村壯大中心村。對分散的村民組,實行並屯入村,同時通過以強帶弱的方式,在合理范圍內對相鄰的村合並建設,搞好規劃設計,做大中心村,目前全市新農村建設中心村26個,撤並自然屯22個,吸納分散的村民組50個,吸納人口12132人。
三是中心林場相鄰村,實行場村合建。對與保留的中心林場相鄰的村,實行村場合建,共同規劃建設,2011年底全市實現村場合建的有2個村場。
四是利用國家政策,加快林場所撤並。我市抓住林區棚戶區改造的政策機遇,加快林場所撤並的力度,集中力量建設高標准的中心林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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