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6日訊 5日,哈市交警部門開展『十大交通陋習』整治行動,4臺車輛在人行橫道前不避讓行人,執勤交警分別對駕駛人處予50元罰款,記2分的行政處罰。
8時30分,記者隨執勤交警來到道裡區地段街,在哈市第一醫院門前的人行橫道上,看見在此處過街的行人很多,大部分是前來就醫的患者和附近的居民。此時正值交通高峰期,往來車輛川流不息,沒有機動車主動停下來避讓行人。見到交警在取締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的違法行為,前來就醫的蘇大爺說:『現在哪還有機動車避讓行人,都是人讓車,過街一點安全感也沒有。』
9時05分,車牌號為黑AC5702出租車行駛到地段街時,將車停在斑馬線上,2名過街的行人被攔在路中心。駕駛人邵鐳對自己不避讓行人的行為只字不提,當執勤交警要對他違法行為處罰時。邵鐳說:『你有本事罰大奔去。』在執勤交警訊問他是否知道不避讓行人的行為是違法時,邵鐳默然不語,並表示接受處罰。
9時29分,車牌號為黑EL1017的一輛私家車因不避讓行人被執勤交警攔下,駕駛人范仲琪說:『我根本沒注意有行人在斑馬線上。』在記者表示她的行為已被攝錄時,范仲琪表示接受交警的處罰。
9時40分,車牌號為黑AG3291的一輛私家車被截下,駕駛人焦玉信說,自己開車從不違章,當交警問他是否注意到路邊的行人時,焦玉信說自己過路口時沒注意有行人過街。
10時許,車牌號為黑A92767的23線公交車,在行經斑馬線時,有2名行人正在過街,公交車從行人身邊急馳而過絲毫沒有避讓,交警將公交車攔下。駕駛人王國友表示,一直注意左右的車輛了,沒看見行人過街。今後一定注意避讓斑馬線上的行人。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執勤交警分別對4名駕駛人處予50元罰款,記2分的行政處罰。
據執勤交警許曉國介紹,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三類:一是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不避讓人行橫道上的過街行人;二是在路口右轉時,不避讓右側正常通行的行人;三是不避讓道路上的作業人員或違法穿行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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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八條:遇到作業人員應當避讓。
典型案例
- 2011年1月13日11時許,在哈市南崗區寬城街與鼎新三道街交口,王某駕駛黑AF2895公交車由西向北左轉彎時,未靠近路口左轉彎,將正在人行橫道線內由東向西橫過寬城街的行人唐某撞傷。
事故認定原因: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 2012年1月10日17時55分,楊某駕駛黑ARK047『雪佛蘭』牌轎車,在哈市道外區景陽街由北向南行駛至南馬路口時將由西向東過道行人胡某撞倒致傷,傷者胡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於12日死亡。
事故認定原因: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2012年2月1日18時許,李某駕駛黑A57955轎車在哈市道裡區顧鄉大街由西向東行至顧鄉大街12號人行橫道時,將由北向南橫過道路的行人閆某撞傷。
事故認定原因: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