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2日訊 “這物業費漲得也太離譜了,都快翻番了!”近日,哈市多個小區居民抱怨今年物業費漲得太多。哈市去年出臺《關於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收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哈市很多物業企業將物業費收取面積由使用面積變成按照建築面積,同時上調收費標准,少則漲六七成,多則翻番。近日,記者對哈市20個小區的物業收取情況進行調查,一方面是業主對物業費大幅上漲不滿,另一方面,物業公司表示,物業費雖然漲了,但是收取更難了,能否改變虧損局面不好說。
業主:漲得太多難以承受
道外區江畔方元小區居民反映說,該小區物業費原本按照使用面積0.5元/平方米收取,可在前不久,小區物業天潤物業公司貼出漲價通知,物業費改按建築面積計算,同時上調至0.69元/平方米。“物業費用按照幾級標准收取,物業根本沒有和業主們協商,只是一紙告知了事。”小區業主彭先生告訴記者,小區此前的物業費按照建築面積計算僅為0.33元每平米,現在物業費漲幅竟超過100%。
紅旗新區今年的物業費也由過去的每平方米3角漲到了4角,收費面積由使用面積變成了建築面積。“是不是寫錯了?怎麼能一下子漲這麼多呢?本來大家就對物業服務有諸多不滿,現在這樣矛盾不是更加激化了嗎?”該小區居民王女士對此十分不解。
“物業費突然上漲,物業公司既沒有做漲價調查,也沒有同業主協商。”家住哈西陽光家園的宋女士告訴記者,小區物業費在2011年底由每平方米0.55元上漲到每平方米0.69元,“小區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物業單方面漲價是如何順利通過物價部門的審批?”更讓業主們感到氣憤的是,該小區物業按三級標准收費,但是服務質量卻和收費標准脫節嚴重。
陽光綠景小區居民餘先生告訴記者,他入住該小區兩年來,物業費一直是按使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0.85元。2011年末,他到物業繳納2012年的物業費時,被告知物業費已提昇到每平方米1元,而且是按照建築面積收取。盡管物業公司稱此次調價已經過辦事處和物價部門審批,但很多業主表示,“調價前沒人征求過我們的意見,大部分業主都不知道此事。”記者聯系到負責該小區物管的弘潤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由於該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此次調價是物業公司與進鄉辦事處協商後,送報物價局審批並實施的。
物業:收費漲價了收繳率更低了
業內人士表示,《通知》中規定,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利潤(利潤率為5%-10%)。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根據不同服務內容分為五項,包括綜合管理,公共區域秩序維護,公共區域保潔服務,公共區域綠化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每個項目根據不同物業服務情況,劃分為四個等級標准,一級為最高標准,四級為基本服務標准。
《通知》還規定,物業費按使用面積收取改為按建築面積收取。哈市建築面積的系數低的在1.49左右,高的可達1.7左右,即便物業不提高收費標准,僅通過該項調整,物業費就漲了五成。很多物業公司按照《通知》中的“四級五項”進行選擇定價,具體價格的制定上大多上靠最高標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策略,在基准價上執行上浮20%的最高標准,由此一來小區物業費漲七八成甚至翻番,就很稀松平常了。
物業企業原本指望《規范物業通知》出臺可以助其盈利,卻沒想到業主對此番漲價非常不滿,紛紛拒交物業費,使得小區2012年物業收繳率遠低於上一年同期。在記者走訪的20個小區裡,15家物業企業2011年的物業費收取率不足60%。
負責管理海富康城小區的希美物業公司的負責人表示,該小區的物業費收費標准沒有提高,只是按照《規范收費通知》中的規定,將收費面積調整為建築面積,也招來業主的極大不滿。如今小區物業費收繳率直線下降,至今2011年度物業費收取還不到一半,而前幾年物業費收繳率都在90%以上,按照目前狀況,今年還得虧損。
“成本上漲太多,物業運營現在是舉步維艱,漲價也是迫不得已。”提到物業費收繳情況,哈爾濱菱建物業總經理李文仲有些無奈,近幾年物業連續虧損,2011年虧損40萬元左右。今年物業費收費標准雖然提高了,但往年小區的預收繳率在90%以上,今年還不到60%。
物價:收費標准應由業委會與物業商定
哈市物價部門的相關人士表示,收費面積從過去的使用面積改為建築面積,是通過專業人員的調查、走訪、測算得出的,在哈市百姓的承受范圍之內。同時,哈市物業收費類型以市場調節價為多數,即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企業協商後確定收費標准,也就是物業企業根據自身服務等級進行收費,服務等級高,收取費用就高;反之,收費就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