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雙鴨山3月16日訊 2011年,寶清縣人民法院共審執結各類案件1624件,綜合結案率99.8%,結案標的額1.1億元。日前,在先後榮膺“黑龍江省人民滿意的金牌形象使者榮譽單位”、“全國優秀法院”榮譽稱號之後,寶清縣人民法院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模范法院”殊榮。
服務大局,盡職盡責推動地方發展。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暴力犯罪、侵財犯罪和反黨、反社會主義制度的邪教組織犯罪,以及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犯罪。對交通肇事、故意傷害等15種常見犯罪進行規范化量刑。及時審結拖欠農民工工資、醫患糾紛、贍養撫養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為弱勢群體討回款項422萬餘元。案件執結率達到99.1%,積案執結率和標的到位率均達到100%,最大限度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兌現。
關注民生,能動司法構建和諧。完善了立案窗口功能設施,加強訴訟指導和風險提示,推行“一站式”服務,在全市率先實行民商事案件減半收取案件受理費的辦法,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被評為全國優秀立案窗口。設立巡回辦案網點,巡回辦案90餘件。推行司法救助,對弱勢群體指定援助律師20餘人次,對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和國家規定的優撫對象,依法緩、減、免收訴訟費4萬元。籌措資金63萬元,對判決利益不能實現且生活確有困難的34名申請執行人和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屬予以必要的司法救助,並與民政部門協調為13名當事人辦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加大調解力度,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到91.6%,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撤率達到93%。 據悉,“全國模范法院”每四年評選一次,是全國法院系統最高榮譽。這次全國僅有39家法院受到表彰,其中我省2家,寶清縣人民法院是我市惟一獲此殊榮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