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7日訊 近日,記者通過調查發現,哈爾濱市多半酒店在經營婚宴服務中向舉辦婚禮的新人收取數千元的“進場費”。記者從哈市工商局了解到,酒店收取婚宴“進場費”的行為不合法。目前,工商部門正在研究部署“婚宴進場費”整治方案,准備叫停該項“進場費”。
13日,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來到華旗飯店婚慶預定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稱,預定婚宴酒席,40桌以上價格每桌起價3588元,謝絕自帶酒水。對於新人選取婚慶公司,酒店也有明確規定。如果堅持自己選擇婚慶公司,則需繳納一定金額的“場地管理費”。工作人員解釋說,婚宴現場要布置大功率的音箱、燈光等設備,用電量很大。另外客人運送酒水等物品時,對電梯等場地設備損耗較大,所以需要額外收費。
在位於哈市南崗區先鋒路上的品味名廚堂,該酒店大堂經理祁女士說,婚宴每桌起價為999元。周六周日還禁止自帶酒水,如需高檔酒水,酒店可以代購。對於婚慶公司的選擇,新人用“協議婚慶”,場地費、服務費等全部免費,價格與婚慶公司再商談。另請婚慶公司,除了不許在婚禮場地搭建舞臺和投影設備等器械之外,還要自己交付1800元錢纔能進場。
采訪中,記者發現新人預定婚宴有兩種選擇:一是自選婚慶公司,需向酒店支付金額不等的進場費。如皇朝富豪大酒店雖不向新人推薦婚慶公司,但只要預定婚宴,就要交納1000元的場租費;中康蕾博爾酒店則很“霸氣”,不用該酒店推薦的婚慶公司,要支付3000元進場費。業內人士張先生透露,婚慶市場這個潛規則的費用也是不斷上昇的,幾年前只要幾百元,現在已經漲到上千元,有時候還會根據婚慶的規模再上漲。現在哈市一些高檔酒店的婚慶入場費每場在1000—3000元不等。
據哈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一年平均有60個“好日子”(適合結婚的日子)計算,一個酒店平均一年大約能夠接待200場婚禮,按照2000元進場費計算,一年收取進場費就達40萬元。而酒店以各種名目收取“進場費”的做法,已經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根據《消法》規定,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的權利,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是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者不得附加不合理條件。如果商家被投訴存在“捆綁收費”行為,經查實確實違反了相關規定,工商部門將會處以1萬—20萬元的處罰。
黑龍江四維律師事務所律師崔淑霞認為,酒店收取進場費的行為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在法律上,消費者預訂了酒店之後,當天場地的使用權是在消費者手中。酒店不能以任何名義向消費者或者禮儀公司收取另外費用。如有強制消費行為則屬於亂收費,建議消費者向工商、物價部門舉報,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