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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天然氣價格擬每立方米漲0.8元 低保家庭暫不漲價
2012-03-26 09:10:53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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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3月26日訊 25日,哈市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聽證會在哈市帕弗爾飯店舉行。圍繞民用天然氣價該不該漲、漲多少合理等熱點問題,23名聽證會人員代表各自“利益”展開了激烈“庭辯”,“庭辯”的結果是,隨著人工、材料等各種價格上漲,造成天然氣成本提高,贊同哈市天然氣上調價格。但部分代表表示每立方米上漲0.8元,不應由市民全承擔。聽證會主辦方——哈市物價局表示,將把聽證會各方的意見匯總後,報哈爾濱市政府審定後再另行公布最終調價方案。

  哈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2010年6月國家調整天然氣油田出廠價格後,按照國家發改委的要求,全國36個大中城市和15個副省級城市中,已有部分城市於當年完成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工作。今年年初以來,又有部分城市對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通過借鑒部分大中城市和副省級城市的經驗和做法,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提出哈市擬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方案。

  “哈爾濱市現行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於1997年5月制定,標准為2.0元/立方米。按照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監督管理局的原則意見,結合哈市的實際情況,在充分考慮居民的承受能力,考慮哈市經濟發展環境,考慮城市供氣安全和平穩發展,考慮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的前提下,經過反復研究和充分論證,並請示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監督管理局的同意,最終擬定了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的方案。根據成本監審結論,居民天然氣定價成本為2.595元/立方米,按規定,加上8%的淨資產利潤即0.157元/立方米和13%的銷項稅即0.358元/立方米,居民天然氣價格應調至3.11元/立方米。按照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監督管理局對哈市此次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提出‘分步實施、逐步到位’原則,此次擬定對哈市居民天然氣價格由現行的2.00元/立方米調至2.80元/立方米,漲幅為40%。年調價額約為7900萬元。”哈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解釋說。

  漲價三大理由

  哈市天然氣采購價格高

  據介紹,哈市天然氣氣源為大慶油田,按照國家的規定,大慶油田居民天然氣出廠基准價格為1.21元/立方米,在我國國產陸上天然氣出廠基准價格中最高。全國36個大中城市中有24個城市使用國產陸上天然氣,平均出廠基准價格為0.96元/平方米;15個副省級城市中有10個城市使用國產陸上天然氣,平均出廠基准價格為1元/立方米。哈爾濱市現行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在15個副省級城市中偏低。

  燃氣企業供氣成本大幅增加

  哈市現行居民天然氣價格於1997年5月制定。15年來,由於受水、電、人工、材料等各種生產要素價格逐年上漲影響,以及哈市實施天然氣轉換工作的全部完成,使得燃氣企業供氣成本大幅增加,而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始終未做調整。按照有關文件的要求及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天然氣價格的意見,哈市將適時調整天然氣價格,合理補償供氣成本。

  天然氣與煤氣熱值價不等比

  截至2009年9月,哈市的90餘萬戶人工煤氣用戶都完成天然氣置換。根據黑龍江省氣體商品質量檢驗站出具的檢驗結論報告顯示,天然氣與煤氣熱值之比為2.35:1;哈市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為2元/立方米,居民煤氣銷售價格為1元/立方米,價格之比為2:1。而天然氣是清潔能源,能源優質也應優價,達到質價相稱,而目前同煤氣相比天然氣價不等值,應調整價格。

  每戶月均增加支出8元

  哈市居民天然氣價格上調對居民到底有何影響?對此,哈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結合調價對居民支出及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影響進行了調研,按照居民平均每戶每月生活用天然氣10立方米,每立方米上漲0.80元,調價後每戶每月增加支出為8元。經測算,將影響哈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昇0.38個百分點。

  低保家庭暫不漲價

  根據國家發改委規定,各地出臺資源性產品調價方案,要充分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確保困難群眾的實際生活水平不因資源性產品價格上漲而降低。因此哈市此次天然氣價格調整也設立了對低保戶的優惠政策,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哈爾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居民,其生活用氣價格此次不做調整,仍執行現行價格標准即2元/立方米。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