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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將禁松花江灘涂倒垃圾 意見征求截至4月5日
2012-03-31 10:40:19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樊金鋼
黑龍江日報3月31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哈爾濱市灘涂保護和利用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30日在哈市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www.hrblaw.gov.cn )公布。意見征求截至4月5日。
據悉,該條例適用於松花江乾流哈爾濱段西起哈爾濱市道裡區與雙城交界、東至大頂子山航電樞紐壩址,全長123公裡范圍內灘涂的保護和利用。根據《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灘涂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圍墾、養殖;排放、掩埋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和廢棄物;非法獵捕保護的野生動物、撿拾鳥卵或者采用滅絕性方式捕撈魚類及其他水生生物;損壞護灘、護岸、防汛工程設施;傾倒礦渣、煤灰、殘土、垃圾等廢棄物以及帶有雜物或者融雪劑的殘冰雪;割青、放牧;打井、埋葬、挖掘草皮;刷洗機動車輛、設備。未經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不得在灘涂范圍內從事下列活動:采挖砂石、取土、爆破;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砍伐林木、采集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拆除、佔用,或者移動護灘、護岸、防汛工程設施等。利用灘涂從事旅游、娛樂等開發經營活動,或者在灘涂上興建冰燈、雪雕等冰雪娛樂項目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通過依法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取得經營權。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