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1日訊 《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今日正式施行,10日,哈爾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民警在中央大街設置展板進行宣傳。
據介紹,出生幼犬三月齡時應進行狂犬病初次免疫,十二月齡時進行第二次免疫,以後每年免疫一次。狂犬病在寵物之間很容易互相傳染,主要通過患病動物咬傷、抓傷而感染,無論對人還是動物都有很強的致命性,如果不及時做好防范措施後果將不堪設想。狂犬病的潛伏期多為2至6個月,如果市民被動物咬傷,一定要及時清理傷口,到防疫站就醫。
在中央大街,記者看到很多前來領取宣傳單並諮詢《條例》的人,多數市民支持並期待《條例》實施,市民張女士及其女兒在閱讀展示板時對記者說:『我們家以前養過兩年的小狗,雖然很有感情但因為每次帶它到院子裡玩都會嚇到小孩,不得已將它送人了,小狗亦是如此,大狗更加不應該在市區裡養,我很認可這次出臺的《條例》規定的內容。』
哈爾濱市民付先生也說,他家並沒有養狗,但是鄰居的狗經常樓上樓下的跑,還經常在半夜狂吠,攪得自己家也不得安寧,迫不得已的他曾因為這樣搬了一次家。
另一位在宣傳單前看得津津有味的王女士表示,市民飼養小狗作為陪伴玩樂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很多市民出門遛狗的時候並沒有及時清理小狗的糞便,污染了城市環境,希望即日實施的《條例》能嚴格執行,解決市民的這塊心病。
責任編輯:劉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