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4月19日訊 圍繞《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相關規定,哈爾濱市有關部門將依法管理、引導市民文明養犬,規范養犬。無論何時都不會采取隨意虐殺的處理方式對待居民飼養的犬只。政府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文明養犬、愛護動物是城市文明的標志,政府部門既要對人大制定的條例認真執行,維護法律權威性,又要在具體執行中科學組織穩步實施,充分體現以人為本。這是記者18日在哈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據介紹,哈爾濱市目前飼養的寵物犬在10萬只以上,每年公安機關處理的犬只傷人治安案件達500餘起,並呈上昇趨勢,『犬患』問題日益突出。鑒於這種情況,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經過三年時間的調研和走訪,制定通過了《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
針對部分大型犬飼養居民對《條例》的抵觸情緒,有關負責人稱,各方意見針鋒相對,矛盾比較突出,《條例》既要保護養犬人的合法權益,也要保護非養犬人的合法權益。哈爾濱市制定法規的過程中參照了國際慣例和國內其他省份的成功經驗。如在澳大利亞,禁止在樓房內飼養寵物,如果寵物鳴叫擾民將遭投訴。北京、天津、濟南、成都等城市明確禁止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等。
據介紹,近期哈爾濱市公安機關按照《條例》規定依法規范養犬行為,在實施上堅持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到目前為止,哈爾濱市沒有一只居民飼養的犬只被公安機關強行留置或處理。11月1日起,哈爾濱市公安機關將對市區內禁養的犬類進行集中安置和飼養,但絕不會采取隨意虐殺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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