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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依法文明養犬 共建和諧家園
2012-04-18 09:23:53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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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8日訊 《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4月1日施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一些誤讀和謠言也隨之出現。傳言稱,哈爾濱正在『沒收屠殺大型溫順犬、滿城打狗』。實際情況是,《條例》實施以來,哈爾濱一條狗也未捕未殺。從《條例》實施至11月1日前,對大型犬、烈性犬由居民自行安置,並為居民不能自行安置的大型犬、烈性犬提供了留檢所等寄養方式。與事實不符的謠言,乾擾了市民對《條例》的理解和《條例》的貫徹實施。

  近年來,我市『犬患』問題日益突出。據市疾控中心介紹,去年全市被狗咬傷接種疫苗市民達31487人。犬傷人、嚇人、擾民以及糞便污染環境等問題,已成為影響城市形象的突出問題。立法規范城市養犬行為,是包括養犬人在內的廣大市民的共同呼聲。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從維護最大多數人的利益出發,充分考慮社會各個群體的利益訴求,2008年7月,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委托社會力量起草《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代擬稿)》。在《條例》委托起草階段,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哈爾濱市養犬管理調查問卷》,並廣泛征求市民對我市養犬管理的意見建議,對各方面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在反復修改的基礎上,審議通過了這一《條例》,並提請省人大常委會進行合法性審查。2011年10月,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了《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整個立法經歷三年多的時間。《條例》的立法宗旨,就是要規范養犬人的行為,引導市民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維護城市良好秩序,共創和諧人居環境。

  作為地方法規,《條例》反映了廣大市民的意志,具有法律的強制性,應該成為全體市民共同遵守的行為准則。只有嚴格執行《條例》,堅決依法辦事,纔能彰顯法治精神,切實維護每一位市民的合法權益,推進法治城市建設。

  正如一位網友所說,管理狗,說到底是管理人,狗做了錯事,還是人的問題。因此,每一位市民都應該正確理解《條例》實施的目的和意義,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依法規范自己的養犬行為,遵守社會規范、維護城市秩序、促進社會和諧。只有這樣,我們的城市纔能更加安全、有序,我們的家園纔能更加文明、和諧。

責任編輯:劉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