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興海(右)的勸說下,李淑芳(左)給母親拿了1000元贍養費
東北網5月7日訊 都說婆媳關系難處,可對於大慶市肇州縣二井鎮的李淑芳來說,和自己那八旬老母相處,那可比和婆婆相處還難!
這些年來,王老太一直由兒子撫養,女兒李淑芳每年給母親500元錢贍養費。可今年的贍養費,王老太說一直沒到手。
雖然年過八旬行動不便,可王老太非要掰扯出個理來。於是,她僱了一輛車去鎮上的法庭,遞交了起訴狀!
一看母親去告自己了,李淑芳真是又氣又恨。那麼,真的是李淑芳故意不給母親贍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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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起因老人受委屈討要贍養費
王老太在法庭起訴女兒後,法庭建議調解解決。4月9日,按照事先與王老太的約定,記者和肇州縣二井司法所調解員張興海一起來到二井鎮的李淑芳家,見到了母女倆。
見到調解員來了,王老太說,她沒別的要求,一是要贍養費,二是向女婿“興師問罪”。
據王老太說,女兒每年給她500元贍養費,可今年不但沒給,還在女兒家受了委屈。她提出去養老院生活,所以把贍養費從每年500元增加到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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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扯掰扯老太太的傷到底咋來的
事實確實如王老太所說嗎?
李淑芳趕緊向大家解釋,這裡其實是有誤會的。
李淑芳說,母親當時在她家待著,和丈夫話不投機,就要回家,往外走時摔倒了,蹭破了臉,丈夫去扶,反倒讓王老太大怒,她回去就說讓女婿打了。這次回去也沒拿500元贍養費,讓她和哥哥間也鬧出誤會。
李淑芳還告訴記者,母親突發奇想要去養老院,讓哥哥也很無奈,後來哥哥一生氣就告訴母親“想去養老院也成,但兒女得均攤贍養費!”
王老太一聽來勁了,趕緊僱車來到女兒家,來要贍養費。
倆人都說完了,李淑芳表了態:“媽,這贍養費我肯定給你,但我不同意你去養老院,你在我大哥家住得好好的,為啥非要去養老院啊?今天大伙兒都在,咱就說清楚點,你這傷到底是不是我丈夫給你打的?”
見李淑芳讓步,王老太也不那麼激動了,支吾了幾句說,臉上的傷是自己摔的,但女婿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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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紛止爭
千元贍養費平息“大戰”
老太太臉上的傷說清楚了,接下來就得談談贍養費的事了。
調解員:老太太,你說你想去養老院。這村裡人得咋看你兒女,不得認為你兒女不孝敬?
王老太:我不管,我這一大把年紀,在兒子家不當家,在女兒家還受委屈,多要點贍養費咋了?
調解員:去養老院哪趕上在自己家好啊?雖然法律上規定女兒和兒子都得贍養老人,可你看看現在農村,有幾個女兒給拿錢?你這都挺享福了!
李淑芳:是啊,媽,要不我多給你拿錢,你別去養老院,成不?
王老太坐在炕上,盤著腿,聽女兒這麼一說,來了精神頭。
王老太:那也成,但你得每年按時給,別像今年,拖了這麼久。
聽老媽這麼一說,李淑芳剛要反駁,被調解員給截了過去。
調解員:老太太想通了,你當女兒的,以後就按今兒定的標准走?
李淑芳:行了,行了,我也不跟你爭了,就這麼辦吧,我給你掏1000元,以後每年都給你1000元,行的話我現在就給你!
趁著老太太想通了,李淑芳也不和老媽計較那麼多,調解員擬好調解協議,雙方都簽了字。
記者手記
老人很敏感兒女要用心
老媽和女兒因為贍養費發生“大戰”,這事兒其實不是很多見。
調解員說得對,現在在農村,養老似乎是兒子的事兒。其實,在法律上,女兒同樣要承擔贍養義務,李淑芳多年來堅持給母親贍養費,還是很孝順的。
人們都說,對待老人要像對待嬰兒一樣用心,老人很敏感、很脆弱。所以,一點不愉快就會讓老人心裡不舒服。
就像王老太,一生氣就上法庭去告狀,假如這官司真打了起來,娘倆肯定都會受傷害。還好,調解員一番勸解,娘倆和好了!所以,家人之間有了矛盾要好好溝通,千萬不要因為家事對簿公堂,那多傷感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