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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司機肇事逃逸找人頂罪 肇事和頂替雙方均獲刑
2012-06-06 16:55:12 來源:東北網  作者:楊志勇 岳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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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6日訊(楊志勇 記者岳雲雪) 哈爾濱市交警部門5日破獲一起酒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者醉酒駕車將一行人撞傷後逃逸,為保住單位公職,策劃讓同學為其頂罪,並讓多名朋友和親屬為其圓謊,肇事者和頂替者之間還簽訂了協議書。警方趕赴2省7市調查取證,謊言一一被揭穿,肇事者、作偽證者、冒名頂替者均被刑事拘留。

  2012年2月17日20時30分許,南崗區文景街77號門前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臺松花江面包車將一名過街行人撞傷後逃離現場,案發後交警南崗大隊事故處理民警對事發現場周邊進行了走訪,經調查牌照為黑AC7553號的面包車有重大嫌疑,交警部門調取車輛檔案後,立即與車主王明(化名)取得了聯系。當晚21時許,王明來到交警南崗大隊接受詢問,王明稱案發時他剛從外飲酒回來正在家睡覺,當天肇事嫌疑車輛借給了同學於心(化名),發現王明滿嘴酒氣,交警對王明進行了酒精測試,檢測結果顯示:王明處於醉酒狀態。

  案發後第三天,於心到交警部門投案,主動承認他就是17日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肇事者,與此同時王明家屬也將肇事車輛送交交警部門處理,期間王明的朋友於可和其家屬均為王明當晚活動情況作證,證明案發時車已借給於心,王明不在現場。案件的處理似乎有些太順利了,這反而引起了警方的質疑,首先於心自首時距案發已過了三天;其次雖然於心自己承認是肇事者,王明和於可的口供也予以了印證,但這三人之間的關系似乎十分密切,兩人提供的證詞是否真實可信,結合種種疑點,交警部門細查此案。

  不久警方獲取了一條重要線索,當晚與王明吃飯的共有四人,其中三男一女,而在王明和於可的詢問筆錄中,供述當晚吃飯的只有王明、於可和女網友田某三人,為什麼王明和於可要故意隱瞞其中一人,難道此人與本案有什麼聯系嗎,此時女網友田某的供詞便成為本案的重點。經查田某為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事發當天就返回了內蒙古,為找田某,警方二次趕赴內蒙古的5個城市進行查訪,幾經周折,歷經20多天找到了該人,田某證實吃飯時確有四人,王明、於可,想要隱瞞的人正是自稱肇事者的於心,此外田某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當晚一直是王明在開車,這一情況與王明證詞中的事發當天將車輛借給於心的情況完全不同,案子出現了重大突破,警方對於心、於可、王明進行了突審。

  於心、於可交待了由王明策劃,讓其兩人為其頂罪和作假證的全部經過,並拿出了一份由於可作擔保人,王明與於心簽訂的協議書。協議書中共有六條,其中主要涉及於心在為王明頂罪期間,可能出現的傷者醫療費、損害賠償費、罰款、駕駛證吊銷等內容,王明承諾承擔一切相關費用。當警方再次詢問王明時,終於承認了其17日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策劃同學於心為其頂罪,串通家人和朋友為其作假證的犯罪經過。

  據王明交代,當晚他與於心、於可和女網友田某共四人飲酒後,自己開車與於心共同送女網友去了火車站,回家途中他與於心又找了一小飯店飲酒,在自己駕車回家途中由於醉得厲害走錯了路,在文景街掉頭時將一行人撞倒,由於自己是酒後駕車,所以當時沒敢停車。

  據王明講,事後想到酒後肇事會被拘留,便萌發找人頂替的想法,當晚他找到了與其飲酒的於心和於可商諒對策,並哀求於心為其頂罪,其間還專門去了一趟於心家,向其家中的親屬做出種種保證,於是,兩人就此事還簽訂了協議書,於可成了這份協議的擔保人。

  目前,王明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和妨害作證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於心和於可因涉嫌包庇罪也被警方刑事拘留。相關親屬涉嫌向警方提供虛假證言的行為,警方將進一步予以追究,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