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6月20日訊 19日,哈爾濱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上半年處理的流通環節食品經營十件違法案例。其中,道外區一商戶因出售沒有生產日期的淀粉,被處以15萬餘元的罰款。
銷售過期陳醋
3月9日,工商執法人員發現霍某在哈市宣化汽配城一樓經營區域,銷售超過保質期的“山西陳醋”。依據規定,沒收過期陳醋,並處以2200元罰款。
經營未經檢疫肉類
1月13日,楊某在哈市宣化汽配城一樓攤床,銷售從道外百菜村貨主處購進的未經檢疫的牛肚、心管等牛肉類產品100斤,銷售30斤。依據規定,處以收繳罰沒款2450元。
銷售假名牌白酒
2010年1月19日,孟莫購進中國玉泉酒和玉泉二曲酒(經黑龍江省玉泉酒業有限責任公司鑒定,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銷售。依據規定,處以一萬元罰款,沒收、銷毀假冒白酒177箱。
分裝食品虛假宣傳
黑龍江某食品公司於2011年12月2日起,在其生產、分裝的爆米花等食品外包裝擅自標注“香港××公司監制”字樣。產品主要銷往KTV,貨值2.85萬元。依據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2萬元。
無證經營沒中文標簽食品
周某2011年11月10日在沒取得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黑河購進無中文標簽的俄羅斯巧克力等食品銷售。依據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沒收違法所得523元,罰款3萬元。
無證經營酒水生意
孫某2011年11月末在未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經營酒水。至案發,違法經營額共960元,獲利204元。依據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處以罰款4796元,並沒收違法所得。
銷售無質量檢驗報告酸奶
自2011年12月初,哈爾濱某商業有限公司三次購進某牌酸奶,全部售出,獲利84元,貨值3640元,但其銷售的酸奶均未能提交產品質量批次質檢報告。依據規定,對其處以10920元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
經營不合格食品
韓某2011年12月8日購進“寥寥香”牌精制肉乾(沙嗲粒)48袋,貨值6750元,尚未售出即被查獲。經檢驗,被判為不合格食品。依據規定,沒收未售出的不合格食品,並罰款3萬元。
銷售無QS標志產品
蘇某2011年7月從沈陽某包裝制品有限公司購進無QS標志的茶葉包裝袋5000條銷售。至案發,還剩2800條未售出,貨值680元,獲利100元。依據規定,沒收當事人無QS標志包裝袋2800條,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5萬元。
經營無生產日期食品
朱某2011年7月從富錦某淀粉制品有限公司購進“展浩純馬鈴薯粉”、“展浩生粉”、“雪鷹超級生粉”合計140袋,購進百色某淀粉有限公司生產的“福龍食用鮮木薯粉”15袋,上述產品均未標注生產日期。至案發,共銷售110袋,獲利1540元,貨值31710元。依據規定,沒收當事人未售出的違法經營產品45袋,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158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