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6月26日訊 記者近日從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哈爾濱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近日接到多位市民電話諮詢有關城居保和新農保相關問題,哈爾濱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有關負責人針對居民最為關心的十個問題進行了統一答復。
1、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否可以退出城居保?
答:可以退出。需要去戶口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手寫申請書,並在申請書上簽名按指紋,說明退出原因,表明是出於自願退出城居保的,然後由工作站人員逐級上報。
2、重度殘疾參加城居保有優惠政策嗎?
答:哈市城居保規定對一、二級重度殘疾人群實行優惠政策,由市、區政府為其繳納80元的養老保險費,個人承擔自選繳費檔次的其餘金額。
3、戶籍變更了城居保是否需要辦理變更手續?
答:需要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如參保人員的居住地址、聯系電話、戶籍所在地址及繳費檔次等發生變化,需攜帶相關證件及材料到城鄉社會養老保險中心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參加了被征地農民未轉非養老保險,還可以參加新農保嗎?
答:可以。根據政策,農村戶籍的參保人員可以同時享受被征地農民未轉非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險待遇。
5、老農保現在能轉入新農保嗎?
答:凡已參加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除繼續享受老農保養老金外,還可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可先參加新農保,待我省新老農保銜接政策出臺後,再與老農保銜接。
6、低保人員能否同時參加城居保?
答:可以參加。政策規定已享受低保待遇人員可以參加城居保,60周歲以下人員與其他參保人同樣繳費;60周歲以上人員其享受待遇只疊加、不衝減,即可同時享受城居保待遇,且原低保待遇不變。
7、參保人死亡怎麼辦理後續手續?
答:參保人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等比例支付剩餘部分外,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應在參保人死亡1個月內到所屬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終止手續。
8、新農保政府咋補貼?
答:哈市新農保規定,參保人員年繳費100元補貼30元;年繳費200元補貼35元;年繳費300元補貼40元;年繳費400元補貼45元;年繳費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檔次的均按50元標准進行補貼。
9、新農保繳費年限多少年?
答:新農保政策規定,新農保實施時,參保人員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未滿45周歲,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10、土地被政府征收能否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
答:按規定土地被征收(征用)時,土地全部或大部分被征收的(界定50%以上的),且依法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的年滿16周歲以上(含16周歲)的在冊農業戶籍人員可以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