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日聽證會現場。東北網記者 李倩 攝 (資料圖)
東北網6月29日訊(鞠花 記者李倩)黑龍江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證會已於2012年5月25日召開,根據聽證會參加人所提建議修改完善的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出臺,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全省試行,每個居民用戶具體用電量,按抄表之日起實際發生的電量執行。
據了解,我省的實施方案,采納了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適當提高分檔電量標准和以年為周期實施階梯電價的建議。修改後的方案對實行“一戶一表”的全省城鄉居民用戶,月用電量檔次劃分為:
低於170千瓦時(含)維持現行標准
第一檔電量,低於170千瓦時(含)的部分,用電價格維持現行標准。居民用戶覆蓋率達到92.4%,比聽證會大多數人通過的第二套聽證方案150千瓦時、89.4%的覆蓋率提高了3個百分點,遠遠超過了國家最初規定的第一檔電量覆蓋率不低於80%的要求。
171千瓦時至260千瓦時(含)之間的部分每千瓦時提高0.05元
第二檔電量,171千瓦時至260千瓦時(含)之間的部分(差額為90千瓦時),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提高0.05元。居民用戶覆蓋率為6.9%,比聽證會大多數人通過的第二套聽證方案240千瓦時、9.4%的覆蓋率縮小了2.5個百分點。第一檔與第二檔覆蓋率合計達到99.3%(92.4%+6.9%=99.3%)。
高於260千瓦時的部分每千瓦時提高0.30元
第三檔電量,高於260千瓦時的部分,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提高0.30元。居民用戶覆蓋率為0.7%。第二檔與第三檔覆蓋率合計僅為7.6%(6.9%+0.7%=7.6%)。
居民階梯電價按年計費
另,居民階梯電價以一整年為周期循環實施。一整年內居民用電量逐月累加低於2040千瓦時(含)的部分,按第一檔電量的銷售價格執行;居民用電量逐月累加在2041千瓦時至3120千瓦時(含)之間的部分,按第二檔電量的銷售價格執行;居民用電量逐月累加高於3120千瓦時的部分,按第三檔電量的銷售價格執行。對於變更或注銷用電客戶名的居民用戶,截止到變更或注銷之日發生的不滿一整年的用電量,均按月用電量檔次實施階梯電價。
據悉,修改後的方案還采納了部分聽證會參加人提出的應適當考慮人口較多家庭用電差異的建議,參照部分省市的做法,要求電網企業采取相應措施,通過適當方式予以解決。
未實行“一戶一表”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
對於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對其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提高0.003元。
采用電鍋爐和電地熱采暖的居民供暖期電價待定
對於不具備集中供暖條件、已采用電鍋爐和電地熱采暖的居民用戶,供暖期電價待2012年冬季供暖期前另行規定,非供暖期執行階梯電價。
城市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先收後返
對於城市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方案確定每月每戶設置10千瓦時(120千瓦時/年)的第一檔免費用電基數。采取先收後返的辦法,由省電力公司統一收取後上交省民政部門,由省民政部門統一組織返還用戶,以確保對低保戶和五保戶家庭的免費用電基數足額發放到位。實行免費用電基數後,我省過去對城鎮低保家庭實行的電價補貼政策同時取消。
同時,方案要求電網企業要嚴格按規定抄表,嚴格按電價政策核算電費。要全面提高供電行業服務水平,進一步提供便捷的電量、電費和電價查詢手段,落實居民用戶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完善繳費網點和繳費方式,方便廣大居民繳納電費。要加快合表用戶“一戶一表”改造進程,實施“一戶一表”改造過程中,不得向居民收取費用。
舉例說明:
舉例1:某戶家庭全年用電量累加為1700千瓦時(月平均用電量為141千瓦時),低於2040千瓦時。全年用電費用按第一檔電量的銷售價格結算為1700千瓦時×0.51元=867元,與試行階梯電價前相比未增加支出。
舉例2:某戶家庭全年用電量累加為2700千瓦時(月平均用電量為225千瓦時),低於2040千瓦時(含)的部分,均按第一檔電量的銷售價格結算電費;用電量累加在2041千瓦時至2700之間的部分(2700千瓦時-2040千瓦時=660千瓦時),均按第二檔電量的銷售價格結算電費。全年用電費用為2040千瓦時×0.51元+660千瓦時×0.56元=1410元,與試行階梯電價前相比,全年多支出電費33元(660千瓦時×0.05元=33元),月均多支出2.75元。
舉例3:某戶家庭全年用電量累加為3700千瓦時(月平均用電量為308千瓦時),低於2040千瓦時(含)的部分,均按第一檔電量的銷售價格結算電費;用電量累加在2041千瓦時至3120千瓦時之間的部分(3120千瓦時-2040千瓦時=1080千瓦時),均按第二檔電量的銷售價格結算電費;用電量累加高於3120千瓦時的部分(3700千瓦時-3120千瓦時=580千瓦時),均按第三檔電量的銷售價格結算電費。全年用電費用為2040千瓦時×0.51元+1080千瓦時×0.56元+580千瓦時×0.81元=2115元,與實施階梯電價前相比,全年多支出電費228元(1080千瓦時×0.05元+580千瓦時×0.30元=228元),月均多支出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