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北網7月4日訊 記者從哈市醫保中心了解到,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復檢工作於7月11日-7月20日(周六、日不休息)進行。
此次復檢的對象是2008年和2010年開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
特殊慢性病復檢主要包括身份認證和病情復檢兩項內容。身份認證主要是指對已享受待遇的特殊慢性病患者進行身份審驗,避免存在已去世的患者仍享受慢病待遇現象的發生。病情復檢主要是通過對慢性病患者近期的住院或門診病歷進行分析審驗,並對病情治愈或有疑義的患者按診斷標准進行體檢的過程。
參加復檢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與本人病情相關的近期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專用章)或門診病歷及其它相關醫學輔助檢查材料。
讀社會保障卡並對患者的信息進行程序錄入,對適合本年度復檢的同時打印《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鑒定復檢表》及復檢通知單;對不適合本年度復檢的打印“告知單”,告知其應屬復檢年份;對相關復檢材料進行審驗,將患者照片粘貼到復檢表上後,將材料統一裝入檔案袋;材料不全的,待備齊材料後再參加復檢。
此次復檢由指定的復檢醫院按照規定收取復檢費30元(包括會診費及體檢費)。患者持檔案袋繳納相應的復檢費用。
錄入後憑復檢通知單和復檢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檢查。7月30日後,可以通過復檢醫院、12333諮詢熱線、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服務大廳觸摸屏等方式進行查詢。
同時,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患者到哈爾濱市第一醫院進行復檢;肝豆狀核變性患者到黑龍江省醫院進行復檢;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到省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進行復檢;肝硬化失代償期患者到哈爾濱市傳染病院進行復檢;精神分裂癥患者到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進行復檢。已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患者只參加身份認證,不參加復檢。透析患者由透析定點醫院進行身份審驗;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患者於三季度待遇審核時進行身份審驗。
70周歲(1942年10月1日之前出生)以上的慢性病患者,可委托代辦人攜帶復檢材料和戶口本原件到就近復檢定點醫院進行病歷審驗和身份認證。不能正常參加復檢的往診患者和辦理異地安置手續的患者,可委托代辦人攜帶復檢材料和戶口本原件到就近定點復檢醫院進行病歷審驗和身份認證。
符合本次特殊慢性病復檢條件的患者,如在其它年份申報並享受其它慢性病病種待遇的,可於本次合並復檢,合並後下次復檢時間為2014年。
因欠費或其它原因導致停保的慢性病患者,可以進行復檢,復檢通過的患者,待單位或個人補齊欠繳醫療保險費用及恢復醫療保險待遇後,再享受相應的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補貼待遇。
在規定時間內未及時參加復檢的患者,不再繼續享受相應病種的特殊慢性病補貼待遇。
復檢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1、黑龍江省醫院(新門診樓四樓體檢中心)
(香坊區中山路82號0451-87131033)
2、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南崗區果戈裡大街411號0451-87090233)
3、哈爾濱市第一醫院
(道裡區地段街151號0451-87123592)
4、哈爾濱市第二醫院
(道外區衛星路38號0451-55601245)
5、哈爾濱市第四醫院
(道外區靖宇街119號0451-88029830,88029617)
6、哈爾濱市中醫醫院
(道裡區建國街副270號0451-88029238)
7、哈爾濱二四二醫院一門診體檢站
(平房區集智街31號0451-86598230,86598021)
8、黑龍江省紅十字醫院(原林業總醫院)
(香坊區和興路32號0451-82130275)
9、哈爾濱市傳染病院(限肝硬化失代償期患者)
(香坊區公濱路309號0451-55602398)
10、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精神分裂癥患者指定醫院)
(道外區宏偉路217號0451-8242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