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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新增26個送子車交通違法代碼 報廢車接送學生罰10萬
2012-07-06 07:52:0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吳凡 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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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6日訊 使用拼裝、達到報廢標准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將被處罰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為切實保障送子車出行安全,公安部新增了26個涉及送子車的交通違法代碼。

  據哈市交警部門介紹,新代碼中,除對送子車駕駛人各類特點違法行為作出明確處罰規定外,還規定了車輛所有人的相關違法責任。此次新增的交通違法代碼則對超員送子車處罰規定明顯加重。其中,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7分;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罰款500元,駕駛證記6分。而之前,交警部門對此類違法行為的處罰是依據公路客運以外車輛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最高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

  對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對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的、進行安全維護的、最高可處以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可以吊銷駕駛證。同時,對於駕駛拼裝、達到報廢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最高可處以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未按照規定指派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的罰款500元;對校車載有學生時加油、發動機引擎熄火前離開駕駛座位等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行為也做了明確的處罰規定,而這些較為細致的處罰規定,能夠直接有效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對車輛所有人、用工單位的相應違法責任予以從嚴懲處。其中使用不符合資質的駕駛人及車輛將被處以最高2萬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而車輛所有人如使用拼裝的、達到報廢標准的機動車接送學生,最高可處以10萬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