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資料圖
東北網7月12日訊(賈晉璇 記者岳雲雪)男子開車途中被扔出的礦泉水瓶砸到,隨即與扔物者發生激烈爭吵,並將其打成輕傷。男子打傷人後潛逃9年被警方抓獲。目前,該男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據了解,2003年冬天,劉某開車行駛在路上,這時一輛機動車從劉某左側超車,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張某開窗把一個空礦泉水瓶子扔了出來,瓶子正好打在劉某的車上。
隨即,劉某怒視對方,不料張某不但不道歉,反而辱罵劉某,劉某追上前將對方車輛截住。雙方下車發生激烈地爭吵,劉某將張某的雙手打傷後逃走。經鑒定,張某的傷勢為輕傷。去年,逃離到外地的劉某被當地警方抓獲。
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在此案中存在過錯,且劉某已賠償張某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判決劉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