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7月18日訊 為創造一個安全的出行環境,7月10日,《龍江縣龍江鎮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出臺,同時拉開了龍江鎮城區交通環境綜合整治大會戰序幕。
近幾年,龍江縣城區從事營運的電(機)動三輪車、四輪車逐年增加,由於駕駛人員安全、法律意識淡薄,違法違規駕駛行為普遍,致使道路交通事故頻繁發生。2011年以來,電(機)動車共引發輕微交通事故630餘起,一般交通事故116起,重大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佔城鎮交通事故總量的三分之一;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6起,佔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總數的四分之三,嚴重乾擾了城區交通秩序,給城區居民出行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
為此,龍江縣政府經過認真調查,充分征求各方意見和全面論證,制定出臺了《龍江縣龍江鎮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該方案通過區別對待、分類推進、源頭治理、嚴格監管的綜合治理手段,強化公交車的城市客運市場主導地位,突出出租車的城市客運市場輔助地位,引導城市客運從業者選用規定車型,綜合整治電(機)動車等違規車型的非法運營行為。
為確保該項工作的順利實施,龍江縣政府成立龍江縣龍江鎮城區交通秩序綜合整治領導小組,抽調交通、行政執法、財政、工商、稅務、質監、民政、殘聯、公安、法院等部門精乾力量,進行聯合辦公,確保執法到位,民生服務到位。7月10日,龍江縣交警、運管、城管部門分組走上街頭,進行為期一周的宣傳、解釋、勸導和教育,使其主動退出營運市場。按照方案規定,此次行動整治范圍為燃油三輪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等不符合營運要求的非法營運車輛。方案要求,非龍江鎮城鎮戶口下崗職工、低保戶、城鎮無業人員的從業者,於2012年7月20日前全部退出龍江鎮城區客運交通營運活動;龍江鎮城鎮戶口下崗職工、低保戶、城鎮無業人員的從業者,於2013年12月31日前,全部退出龍江鎮城區營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