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北網7月20日訊 17日,哈報《航班晚點索賠成功再訂票竟入“黑名單”》一文見報後,立即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新華社、人民網、鳳凰網、21世紀財經、《法制日報》、《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新浪、搜狐、網易、中國網絡電視臺、中廣網、華龍網、光明網、證券時報網等上百家媒體紛紛予以轉載、報道和評論。很多網友表示,春航隨意剝奪公民的購買權是單方面的“霸王條款”,更是對公民人格的不尊重。
媒體:“莫把廉價當成歧視消費者的擋箭牌”
中廣網在《春秋航空乘客黑名單引不滿廉價非歧視擋箭牌》一文中指出,“不能把廉價當成歧視消費者的擋箭牌,公共運輸行業,不管是設置黑名單還是白名單都應該有制度化和公開透明標准。”
中國經濟網在《春秋航空濫設黑名單缺德帶冒煙兒》一文中指出,“航空公司的乘客‘黑名單’,雖然打著保障飛行秩序的名義,實際上則是對於公民自由出行權利的限制,進一步講,是航空公司自身確立的霸王條款,對於法律也是一個諷刺。我國《合同法》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航空公司的‘黑名單’既有悖常理,也為法理所不容。”
新華社則在《維護秩序還是變相“拒載”?春秋航空“黑名單”引爭議》一文中指出,“航空公司具有公共服務的義務,由公司自行設立‘黑名單’具有隨意性,即使航空公司是為了維護航班秩序,也需合法合規。同時,‘黑名單’的確定、使用、取消及管理都需管理部門予以審定和明確,只有做到有法可依,纔能杜絕亂象,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
此外,《法制日報》、《廣州日報》、新浪、搜狐、網易、中國網絡電視臺、華龍網等上百家媒體也先後刊發了《航空“黑名單”,你的春秋我的冬夏》、《春秋航空“黑名單”學會秋後算賬?》、《春秋航空的黑名單,是誰的無奈?》、《心中不再有“春秋”》、《豈容黑名單“劫持”公民權利》等報道和評論,表達對春秋航空設立“黑名單”涉嫌“霸王條款”以及漠視公民人格、侵犯公民權益的不滿。
維權人士:春秋航空“拉黑”了“誠信”
對於此次春秋航空的“黑名單”事件,中消協維權志願者劉天曉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航空公司單方面設立“黑名單”,最終“拉黑”的其實並不止是旅客,更是其自身的誠信、信譽。自身航班長時間延誤,不思反省改進,反而苛責旅客的維權行為,以“黑名單”方式“報復”,這樣的航空服務,今後還會有多少旅客願意繼續選擇?航空公司的乘客“黑名單”,雖然打著保障飛行秩序的名義,實際上則是對於公民自由出行權利的限制。進一步講,是航空公司自身確立的霸王條款,對於法律也是一個諷刺。
網友:“同樣是航空公司差距咋這麼大呢”
除此之外,眾多網友也紛紛發帖表達自己的意見。
@今天吃啥:之前有英國航空公司因航班延誤而只送一人從日本飛倫敦,近期又有國航網站出錯“零元購票”守誠信,同樣都是航空公司差距咋這麼大呢?
@料醬她媽:從商業道德的角度來說,不太苟同航空公司的做法,自願給了補償又拉黑人家,有損形象。
@黃渡雞棚:不合理。航空公司因為自己延誤導致乘客鬧事,還將鬧事乘客列入黑名單,這航空公司也未免太小氣了,明明是自己錯在先。
@大蝦糖:本來,延誤8個多小時,給予每人200元補償,已經是航空公司佔了大便宜,象征性地履行企業責任與義務,可以贏得乘客的寬容,也會掩蓋服務上的欠缺,還會給公司挽回信譽……一本萬利的事,春秋卻被盛夏熱暈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