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1日訊 近日,多名哈爾濱市道外區北十六道街金龍商廈業戶反映:“商廈要求所有業戶交90元體檢辦健康證,都知道從事餐飲業要健康證,我們賣服裝需要健康證嗎?這算不算亂收費?”對此,衛生監督部門表示,包括商場在內,10類24種場所從業人員均須持健康證上崗。
針對業戶反映,記者來到金龍商廈,說起辦健康證,商場內業主均表示確有其事:“一個攤床辦一個,收90元,不辦不行。交了錢,抽了血,後來給發了一張像身份證似的健康證,不知道有啥用。”
賣衣服到底要不要健康證?記者隨後采訪道外區衛生監督所,據公共衛生監督科科長肖海波介紹,5月末,市衛生監督所進行抽查時發現金龍商廈雖然有衛生許可,但業戶健康證已過期。
肖科長說,按照國家《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要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同時,按照我省相關規定,包括商場、公園在內的10類24種場所都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范圍內。
新聞鏈接
《黑龍江省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范圍(試行)》規定,10類24種場所被納入我省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范圍:
一、住宿場所
二、飯館
三、咖啡館、酒吧、茶座
四、沐浴場所
五、美容美發場所
六、影劇院、錄像廳(室)、游藝廳(室)、歌(舞)廳、音樂廳
七、體育場(館)、游泳場所、公園
八、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九、商場(店)、書店
十、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