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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背唐詩宋詞扮大學生 傍上大老板反遭欺騙組織賣淫
2012-08-05 11:05:56 來源:生活報  作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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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8月5日訊 大慶市肇州縣26歲的袁冰本想通過自己的偽裝過上另一種生活,她吟誦唐詩宋詞來到歌廳,假裝大學生“傍”上大老板,結果反被老板欺騙。為了報復男人,她開始在網上組織賣淫。大慶市警方在一次抓捕時發現了這一線索,將袁冰抓獲。近日,大慶市高新區法院下達了判決:袁冰以容留、介紹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她

  浮出水面——

  吸毒者家、違法車輛裡發現兩張“神秘紙條”

  2011年10月,大慶市高新區公安分局警方接到了一個匿名報案電話,稱一居民樓內有人在吸食毒品。警方趕到現場,發現馬濤剛剛吸食完毒品,當場收繳了30克冰毒和簡易自制吸毒工具,並在搜查中發現了馬濤寫有交易毒品數量的賬本。原來,馬濤還是一個毒販。賬本上,除了記著各類毒品的價格及數量外,一行“不要輕易許諾別人”的小字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這句話與毒品交易有什麼關系?疑問盤旋在辦案民警的腦海中,可是面對警方的多次提審,馬濤堅持“就是我寫著玩兒,跟任何人、任何事都沒關系。”

  一個月後,同樣是在大慶市高新區,分局治安交巡大隊民警在夜間清查違法機動車時,攔截下了一臺遮擋牌照的違法車輛,在審查該車輛時警方意外地發現,一張寫著同樣字跡的小紙條。副大隊長張立林隨後將劉辛帶回了分局,一番詢問後,劉辛對警方說:“其實,這是一個網名,通過它加上QQ後,就有人給介紹‘小姐’。”

  她

  附庸風雅——

  背唐詩宋詞冒充大學生原是歌廳陪唱

  警方通過技術手段獲取了“不要輕易許諾別人”的IP地址,發現她經常在高新區的4個網吧裡登錄聊天,聊天內容都是關於色情服務的。通過進一步偵查,警方將目標鎖定在了大慶市肇州縣26歲的女孩袁冰身上。袁冰6年前曾是大慶市一個診所的實習護士。散漫懶惰又整天向往高品質生活的她,乾了沒多長時間就因覺得工作又苦又累辭職了,於是在一個朋友的引薦下,到當地的一家歌廳乾起了陪唱、陪舞。

  一桌客人少則50塊多則上百元,一天至少一兩桌的收入讓袁冰很高興。而且

  發現很多客人都有“在歌廳裡也願意找有文化、有內涵,最好看著還挺純情的那種女人”的心理後,她還把自己假扮成了大學生,經常背誦唐詩宋詞,每當陪侍客人就炫耀幾句。


 

  她

  誤墮情網——

  舞廳認乾爹卻遭遇“感情騙局”

  在老家歌廳乾了2年後,袁冰來到了大慶市高新區大學城附近的一家較為高檔的娛樂場所。2008年5月的一天,袁冰的KTV包房來了6名企業老板,推杯換盞,觥籌交錯間,袁冰一句“阮籍醒時少,陶潛醉日多”將大家的目光齊刷刷地吸引過來。“眼看人盡醉,何忍獨為醒”坐在她身邊54歲的馮老板隨口吟道,於是,二人飲酒、吟詩,你方唱罷我登場。

  袁冰的文學底蘊在馮老板的面前很快見了底,對唐詩宋詞頗有研究的馮老板讓袁冰十分敬仰。離別時分,馮老板手搭袁冰的肩膀,在她耳畔說道:“做我乾女兒,乾爹給你安排工作。”然後,兩人交換了電話。第二天,袁冰就登門拜訪,在馮老板為她規劃的美好未來中,袁冰陶醉其中。

  袁冰和馮老板如膠似漆,可是約會的第6天,馮老板失蹤了。袁冰找到馮老板的朋友,被告知他去外地辦事了。讓袁冰意外的是,幾天後她和朋友在大慶一家海鮮酒樓吃飯時,竟看到了她的馮老板在鄰桌正摟著另外一個女人有說有笑。


 

  她

  自暴自棄——

  網上介紹嫖客自封網絡“怡紅院”老板娘

  “失戀”的袁冰開始認定“男人都不是好東西”,於是在虛擬的網絡世界裡與拈花惹草的男人打情罵俏,玩弄他們。

  2011年,袁冰在聊天室內認識了一個叫“風遙”的女人,慢慢地袁冰了解到,“風遙”是一個離了婚的女人,比她大幾歲,人長得很漂亮,沒有收入來源的她現在還靠父母接濟度日。

  在袁冰打情罵俏的網絡世界中,不時地有男人提出“一夜情”的要求,並提出付款也可以。“讓好姐妹掙點小費,順便看看能不能抓住那些男人的把柄,報復他們。”起初抱著這兩個想法,袁冰和“風遙”說了此事,兩人一拍即合隨即達成了四六分成的口頭協議,由袁冰在網上為“風遙”介紹嫖客和選擇地點,每100元袁冰提成40元。不到3個月的時間,袁冰就在網上掌握了6個賣淫女和10多個嫖客。每天袁冰在網上聯系嫖客,以100元、200元、400元不等的價格分配到每個賣淫女處,她還自封網絡“怡紅院”老板娘。有時賣淫女不夠用,袁冰就親自出馬。每次完成肉體交易後總是忘不了把寫有“不要輕易許諾別人”的小紙條塞給嫖客,讓這些人為自己招攬生意。

  她

  落入法網——

  供出組織參與賣淫活動20多起

  今年6月8日深夜,警方一直等待的“不要輕易許諾別人”上線了。23時,袁冰剛一上線就和網名為“雷克薩斯570”的男子以200元的價格達成了交易,並約好了地點。大慶市高新區公安分局警方隨後悄悄地趕到交易地點設伏。看著“雷克薩斯570”和被派去賣淫的“風遙”進入到“雷克薩斯570”與袁冰在網上相約的公寓,確定了具體的房間後,警方敲開了房門,當場將“雷克薩斯570”和“風遙”抓個正著。

  審訊中,兩人對賣淫嫖娼供認不諱。在審訊進行到一半時,“風遙”的手機響起了兩次,都是袁冰為她在“派客人”。9日5時許,高新區公安分局將袁冰抓獲。

  當民警站在袁冰面前時,這一特大網絡賣淫團伙頭目,還“暢游”在聊天室內男人們對她的甜言蜜語中。審訊中,她交代出了12名嫖客和6名賣淫女,供認了自2011年以來,她指揮組織和參與賣淫違法活動20多起。

  2012年7月初,高新區法院下達了判決:袁冰以容留、介紹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文中除民警外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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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