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雙鴨山8月9日訊 近日,寶清縣開展了規范教師亂辦學、亂收費行為治理行動,對全縣中小學3500名在職教師發放“四不准”宣傳卡。
“四不准”宣傳卡內容為: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在家或在外租(借)用場地舉辦有償家教班,不准強制或暗示學生參加有償補課班,不准在教師之間相互介紹有償家教生源,不准到民辦或個人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兼職兼課。 寶清縣對發現違反規定的教師將取消當年評優、評先、晉級資格,扣發全年績效獎金,兩次及以上違反上述規定的,教師給予紀律處分直至停職,校長給予組織處理或行政處分,民辦學校下發整改通知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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