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者家屬索賠1.16億
東北網8月9日訊 2011年9月13日8時50分許,在雞西市中心大街和興國路交口處附近,一輛奧迪A8轎車和一輛奧迪A6轎車停在興國路機動車道中間。駕駛奧迪A8車的是雞西當地有名的煤老板崔亞光,他站在奧迪A6車頭前與老朋友當地房地產開發商羅昭權激烈爭吵。崔亞光憤怒地將手機摔在羅昭權的車上,手機當場被摔得粉碎。
目擊者說:“奧迪A6當時想掉頭逆行離開,但摔手機那個男的又過來擋著去路。奧迪A6向前撞了那個男的一下,那個男的就順勢趴在了車的前機器蓋上。車又往前開了一段,被撞的男子就滑了下來。奧迪A6車隨後調整了一下方向,然後前輪就從被撞男子的身上碾過去。稍微停頓了一下後,奧迪A6車就加油向中心大街方向開去,而被撞男子就被掛在車下拖了過去。”
在崔亞光被拖行出近百米後,奧迪A6轎車纔停了下來,羅昭權從車上下來查看。附近市民合力將車抬起,把車下的崔亞光抬了出來,而羅昭權則返回車上,駕駛奧迪A6轎車離開現場,但很快就被交警和熱心市民截住。
2011年9月14日,羅昭權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雞西市雞冠區公安機關刑事拘留。9月22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雞西市雞冠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8月8日,雞西市人民檢察院以羅昭權故意殺人罪向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而被害人家屬向涉嫌故意殺人的羅昭權提出1.16億元的附帶民事賠償。
2012年8月8日9時,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事件還原
禍起330萬借款糾紛
公安機關證實,2011年9月13日8時30分許,羅昭權和崔亞光在雞西市雞冠區婦嬰商店綜合改造動遷辦公室內,因生意上的一些經濟糾紛發生了激烈爭吵並廝打在一起。
法庭上,經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多位證人證實,事情的起因是犯罪嫌疑人羅昭權和被害人崔亞光合伙開發婦嬰商店綜合改造項目時,羅昭權曾挪用了330萬元項目資金。當崔亞光向羅昭權討要時,羅昭權拿不出這筆錢。
2011年9月13日早上,兩人電話相約在婦嬰商店綜合改造動遷辦公室內見面。見面後,兩人因330萬借款問題發生爭吵,並廝打到一起,隨後被人拉開。二人先後離開辦公室。僅僅十分鍾後,在雞西市中心大街和興國路交口附近,駕駛奧迪A6的羅昭權和駕駛奧迪A8的崔亞光再次相遇,並發生了前文目擊者敘述的一幕。
死者家屬索賠1.16億
崔亞光被抬出後,圍觀市民迅速撥打“120”,急救人員趕到後將崔亞光送往雞西市人民醫院。
據雞西市人民醫院醫護人員介紹,受害人被送去時已沒有生命體征,左側大腿皮膚和肌肉組織都沒了,露出了骨乾,且有骨折的現象,胸腔肋骨也有多處骨折。做心電時,受害人心髒已停止跳動。
事後經檢察機關審查查明,羅昭權見崔亞光向他跑來,並用手機砸車,在明知崔亞光在車前阻攔的情況下將其撞倒,碾軋後拖行92.3米後停車。崔亞光被路人從車下拽出,羅昭權駕車逃走。崔亞光被送往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崔亞光系生前與運動鈍性物體(機動車)作用致胸腹腔髒器損傷大失血死亡。
法庭上,公訴人在公示被害人遇害的相關影像資料時,被害人妻子難以抑制悲傷的情緒,掩面哭泣。被害人之子崔磊稱:“我爸去世後,我媽幾乎都要崩潰了,如今事情過去快一年了,我媽還每天都處在很抑郁的狀態,身體越來越差,一年間瘦了20多斤。”
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表示,除了要犯罪嫌疑人負刑事責任外,崔家將向涉嫌故意殺人的羅昭權提出1.16億元的附帶民事賠償。
庭審現場
嫌犯無證駕駛套牌車
犯罪嫌疑人在庭審中始終辯稱自己在開車過程中並未發現將被害人撞倒,當車子將被害人碾過時他也沒感覺車有異樣,這其中一個原因是自己的駕駛技術並不熟練。
公訴人提供了多位證人的證詞以及物證,均表明犯罪嫌疑人在將被害人撞倒時是應該看得到被害人的。公訴人說:“根據現場多位目擊證人的證詞以及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述,事發時被害人曾向犯罪嫌疑人駕駛的汽車砸過去一部手機,當時犯罪嫌疑人已經看到崔亞光走向他的車子。被害人被撞後,曾趴在汽車的前機器蓋上,交通部門在事後對車輛進行檢查時也拍攝到了機器蓋上類似手掌形狀的印記照片,該照片有被害人向下滑落的跡象,這與其中一名證人的證詞可以互相印證。該證人稱被害人在被撞後趴在了犯罪嫌疑人駕駛的奧迪A6轎車前機器蓋上,而後緩緩滑落到地面。隨後,犯罪嫌疑人纔駕車對被害人進行碾壓。公訴方認為車輛在經過5厘米高的減速帶時司機都會有感覺,一名成年人身體厚度最少有20厘米。汽車碾過一名成年人的身體,司機不可能沒異樣的感覺。”
經交警部門證實,嫌犯所駕奧迪A6轎車所掛黑G1237C牌照並不屬於該車,車輛屬於套牌車。當被問及駕齡時,犯罪嫌疑人則回答:“我也記不清了,而且我的駕駛證已經過期了。”
是否“毒駕”引爭議
在庭審時犯罪嫌疑人多次提到,他在事發前一天晚上曾吸食毒品,所以可能會導致事發時神志不清,當時的行為不應屬於故意行為。辯方律師還提供了人證來證明犯罪嫌疑人曾有吸毒史。
對此,公訴人和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均表示即使吸毒也不能免除刑事責任。公訴人表示,公安機關對事發當天提取的犯罪嫌疑人血樣進行的檢測顯示,犯罪嫌疑人並未吸食毒品。根據我國法律,醉酒後犯罪也要負刑事責任,而吸毒與醉酒應屬於類似情況,也必負有刑事責任。現在並沒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事發前曾吸毒,即使真吸了毒,也對其主觀犯罪的事實無影響,也不能將其故意殺人的行為轉為過失。
疑犯:他是我的恩人
在法庭上,犯罪嫌疑人在談起他與被害人的關系時說道:“我們是合作伙伴,平時關系非常好。我在資金有困難時曾請求他的幫助,他都借錢給我。他對我有恩,是我的恩人。”
被害人崔亞光生前在雞西當地經營多年煤礦和房地產生意,是雞西當地有名的富豪。犯罪嫌疑人羅昭權是一名房地產商人。被害人妻子告訴記者,羅昭權與她丈夫相識多年,而崔家在羅昭權資金緊張時也多次借錢給他,“我都記不清借錢給他多少次了,多的時候上千萬也借過。後來我丈夫跟他合作做房地產生意時,我還反對過,但亞光執意跟他合作。”
崔亞光被害後,他的兒子崔磊接替父親掌管起了家裡的生意和所有事務。崔磊回憶道:“從前他們關系不錯,經常在一起吃飯,他也經常來我家串門。”雖然崔亞光和羅昭權平日經常走動,但羅昭權並未參與崔家的煤礦生意,反倒是崔家經常在羅昭權資金緊張時伸出援手。崔磊說:“羅叔每當資金不夠時就會向我爸借,我爸每次都借給他。後來羅叔就用他名下的土地和股份抵債給我爸。我家的生意從2008年開始,也向房地產方面發展了。”
犯罪嫌疑人羅昭權在庭審的最後說道:“我想對被害人的家屬說聲對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希望法官能夠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
最後,審判長宣布暫時休庭,犯罪嫌疑人羅昭權被送往雞西第一看守所羈押,此案審判結果將擇日宣判。
撞人案牽出“腐敗案”
被害人崔亞光。(照片由記者翻拍)
記者在法庭上得知,犯罪嫌疑人羅昭權除因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外,另一項被公訴的還有行賄罪。
據公訴人介紹,2007年犯罪嫌疑人羅昭權答應為在雞西市某小學工作的女子姜某安排工作,隨後姜某便由雞西市某小學調往雞西市雞冠區法院。犯罪嫌疑人羅昭權為給姜某安排工作,向原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刑國威(已另案處理)送去了50萬元。犯罪嫌疑人羅昭權對此行賄行為供認不諱。□記者王珣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