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2日訊 自制合同使用混亂,投訴電話不予填寫,“十菜一湯”團餐連續7天不換樣……21日,哈爾濱市消協發布對經營地點設在哈市的旅行社組團赴市內外旅游服務狀況消費體驗報告。內容顯示,部分旅行社在旅游合同簽訂、住宿餐飲以及交通收費等方面存在問題。
自制合同不見拼團約定
按照中消協統一安排,市消協聯合全市18個區、縣(市)消協以及部分消費維權義務監督員,分成7個評議小組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對經營地點設在哈市的旅行社組團赴哈市內外旅游服務狀況開展了此次消費體驗與調查活動。消費體驗發現,由於相關部門並未強制使用統一的旅游合同,為此部分旅行社趁機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例如在幾十項密密麻麻的條款中,隱藏著“如果是消費者退團,消費者除必須在旅游活動開始前按約定的天數提前通知旅行社解除本合同外,還必須承擔旅行社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按一定標准向旅行社支付違約金。”對於旅行社取消合同的行為則僅僅規定為“旅行社在活動開始前按約定的天數通知消費者,並按一定標准向消費者支付違約金即可。”對於旅行社應當如何賠償消費者已經支付的必要費用卻只字未提。另外,有的旅行社會在合同中只填寫價款和行程,其他如“合同簽訂地點、投訴電話、拼團約定”等項目全部劃掉不予填寫。
雙人標間變成農家小院
部分旅行社在住宿與就餐上也存在一定問題。例如,在本次體驗簽訂的書面合同中,住宿條件一般都標注為“雙人標間”、“二人間”或者“參照某星級標准”,但是在實際履行中這些賓館卻變成了家庭旅館、快捷酒店,甚至農家小院,部分旅客住到沒有窗戶的標准間或沒有熱水的房間。
在本次體驗中,一家旅行社在正餐的書面約定為“十菜一湯”,而在接下來近7天的行程中,這“十菜一湯”幾乎全部是一樣的菜品;還有的體驗小組反映,用餐前導游宣稱可以吃到“雞肉燉蘑菇”,可用餐時大家只看到了幾塊雞架和粉條。至於主食提供單一、飯菜數量偏少、衛生狀況欠佳、用餐環境惡劣等問題在本次體驗中也非常突出。
1歲嬰兒也須交“獨立佔座費”
本次體驗人員在體驗過程中乘坐車輛不但車況參差有別,司機的駕駛技術也是良莠不齊,超速、邊開車邊打電話等現象時有發生。
雖然許多旅行社在合同上不會填寫接待用車具體標准,但是消費者乘坐這些車輛的費用旅行社卻一定會清晰地標注在合同上。例如在本次體驗中簽訂的一份合同裡就明確注明“孩:車位費220元”,旅行社在收取這筆費用時還特意向體驗人員解釋:“這項費用的收取是旅游目的地的交管部門規定的,在那裡即使是1歲的孩子也得獨立佔座,家長不可以抱著孩子,要不然被交警看見就得罰款。”
據市消協負責人介紹,他們將對本次消費體驗中涉及的有關“問題”旅行社進行約談、建議整改,並對積極改進、效果顯著單位推薦加入“誠信承諾聯盟”。該負責人同時提醒消費者,如果在旅游消費中發現問題、發生糾紛還應及時投訴。市旅游投訴電話:84664315市消協投訴電話:84887573市消協網上投訴:www.hrb315.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