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黑河8月28日訊 記者從市物價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自今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已在我市全面試行。
按照省物價局文件規定,對實行“一戶一表”的全市城鄉居民用戶試行階梯電價,居民用戶月用電量檔次劃分為:第一檔電量低於170千瓦時(含)部分,用電價格維持現行標准,即銷售價格仍為每千瓦時0.51元;第二檔電量171千瓦時至260千瓦時(含)之間的部分,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提高0.05元,即銷售價格每千瓦時為0.56元;第三檔電量高於260千瓦時的部分,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提高0.30元,即銷售價格每千瓦時為0.81元。
居民階梯電價以一整年為周期循環實施。一整年內居民用電量逐月累加低於2040千瓦時(含)的部分,按第一檔電量的銷售價格執行;居民用電量逐月累加在2041千瓦時至3120千瓦時(含)之間的部分,按第二檔電量的銷售價格執行;居民用電量逐月累加高於3120千瓦時的部分,按第三檔電量的銷售價格執行。
文件還規定,7月1日後,對於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共用電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對其用電價格每千瓦時提高0.003元,即銷售價格為每千瓦時0.513元。對於不具備供暖條件、已采用電鍋爐和電地熱采暖的居民用戶,供暖期電價待2012年冬季供暖期前另行規定,非供暖期執行階梯電價。
居民階梯電價的試行是為引導居民合理、節約用電,促進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試行階梯電價後,居民用電少不會多花錢,而用電超過一定額度就要比以前多花錢。例如,某戶家庭全年用電量累加為3300千瓦時(月平均用電量為275千瓦時),其中低於2040千瓦時(含)的部分,均按第一檔電量的銷售價格結算電費;用電量累加在2041千瓦時至3120千瓦時之間的部分,均按第二檔電量的銷售價格結算電費;用電量累加高於3120千瓦時的部分,均按第三檔電量的銷售價格結算電費。全年用電費用為2040千瓦時×0.51元+1080千瓦時×0.56元+180千瓦時×0.81元=1791元,與試行階梯電價前相比,全年多支出電費108元,月均多支出9元。
據專業人士介紹,居民階梯電價的試行,會極大增強居民的節能意識,促進節能燈具、節能家電大量走進居民的生活。目前,家電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已在全國開展,消費者購買中標的節能家電產品會享受到數額不等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