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伊春9月14日訊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提高社區事務民主決策水平,增強居民對社區事務的自我管理和參與意識,美溪區在全區推行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社區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就是由一定范圍內的社區居民以戶為單位直接選舉產生,能夠代表絕大多數居民意願的社區居民,通過定期召開會議的方式,代表居民直接管理和決定社區各項事務的工作機制。凡年滿十八周歲,戶籍所在地在美溪鎮內,並且在所居住社區居住一年以上,熱愛社區建設,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良好群眾基礎及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能力的非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都可到所在社區報名參加居民代表選舉。這個區根據區內的人口分布和區劃情況,把區內10930戶居民劃分為84個選區,每個選區選舉產生1名社區居民代表,全區共選舉產生84名社區居民代表。
社區居民代表上任後,堅持走群眾路線,他們集民智、聽民聲、納民意、解民懮,充分發揮居民在社區建設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和自我約束作用,實現了社區事務民主決策、居民事務自我管理,最大限度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提昇居民幸福指數。
責任編輯: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