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9月18日訊 17日在市城管局了解到:為活躍中秋、國慶兩大節日市場,滿足經營者銷售和消費者購物需求,齊市出臺“兩節”期間攤床審批設置相關規定。
據了解,中心城區審批設置節日攤床的時間為9月25日至10月8日。審批設置的范圍具體為:中華路全程、文化大街(勞動路—迎賓廣場)、卜奎大街(龍沙路—中環廣場)、卜奎南大街(中環廣場—南馬路)、龍華路(怡安街—中心廣場),中環廣場、站前廣場和原政府二號院前廣場周邊路段不准審批設置節日攤床。其他街路、廣場和路段在保證道路暢通、不影響行人通行的前提下,距路邊石2米以上均可適當審批設置節日攤床。
審批經營商品、項目為:煙酒糖茶、各類食品、乾果水果。嚴禁審批燒烤類、現炒現賣類易於污染環境、造髒類商品。審批的項目為氣柱、飄球、舞臺,嚴禁審批彩虹門、氣模。
具體的審批設置標准:節日攤床最大面積不得超過8平方米(4×2),要統一經營設施,懸掛印有統一編號的“節日攤床”條幅,嚴禁超期限、超范圍、超面積審批,嚴禁擺地攤;審批的節日攤床嚴禁設置遮陽傘,搭建棚亭及四角亭,嚴禁經營設施前擺放商品及雜物;要備有盛裝垃圾容器,嚴禁隨地造髒;節日攤床要持證文明經營,銷售的商品要擺放有序,嚴禁使用高音喇叭等音響設備招攬顧客。
審批設置的管理要求:審批設置的節日攤床由各區城市管理局統一審批管理收費,審批管理要嚴格執行此通知各項規定,收費要嚴格按相關文件規定標准收費。市城市管理局及市城市管理監察執法支隊負責檢查督辦。對各區超范圍審批的節日攤床,市城管支隊有權撤銷違規審批的節日攤床;各區審批設置的節日攤床實行備案制,要求各區上報市城管支隊備案,以便及時了解各區審批情況。市城管支隊節日期間要增加巡視檢查的頻率、強化各項崗位責任的落實,對違規審批、管理達不到標准的單位或個人予以點名通報批評,同時列入目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