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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食品留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百人聚餐必須留樣
2012-09-25 09:09:17 來源:東北網-大慶日報  作者:程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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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9月25日訊 9月24日,記者從大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為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及時查明食物中毒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即日起,《食品留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學校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築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這6種餐飲單位必須對飯菜留樣。

  根據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指定經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食品留樣采集和保管、填寫食品留樣記錄。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留樣,要專人負責,上鎖保管。

  留樣的食品樣品必須是從加工終止時采集的食品成品,也就是說,必須是從做好的飯菜裡取出一部分留樣,不能特殊制作,而且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g。

  根據規定,食品留樣的保存,必須用專用的冷藏箱,應存放在0-10℃的冷藏條件下,保存48小時以上,不得冷凍保存。冰箱上還要標識有“食品留樣”字樣。

  另外,為了保證留樣食品不受污染,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其他食品。食品取樣時,必須采用經過消毒的專用取樣工具,取樣後必須立即放入帶蓋密封的容器內,以免被污染,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為防止樣品之間相互污染,不同食品品種要用不同容器盛裝。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應設置與生產品種、規模相適應的檢驗室,配備與產品檢驗項目相適應的檢驗設備和設施、專用留樣容器、冷藏設施。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有留樣樣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實的留樣樣品,影響或乾擾事故的調查處理。

責任編輯: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