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5日訊 近日,鶴崗市工農區法院受理一起訴鶴崗市住房保障局不履行房屋轉移登記行政訴訟案件。原告劉某離婚時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約定婚後購買的房屋歸女方即原告所有,且房屋在購買時就登記在原告名下。兩年後原告出賣該房屋時向房屋登記部門出具了離婚書和民政部門出具的離婚協議,但登記部門認為該房屋是婚後取得屬於共有,只出示離婚協議不行,需要前夫到場簽字確認同意轉賣纔行。而男方認為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女方所有,現在出賣與他無關,拒絕配合。房屋登記部門因男方不到場確認則拒絕為原告辦理轉移登記。原告認為房屋登記部門超越審查職責范圍,沒有法律依據隨意擴大審查范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住房保障局為原告辦理房屋轉移登記。通過本案庭審和群眾反映,工農區法院行政庭發現在《物權法》和《房屋登記辦法》實施後,房屋登記部門一些工作人員對房屋登記的職責和審查內容仍停留在原《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的理念中沒有轉變過來,習慣從確權角度要求申請人提供大量的證明文件,不僅對當事人申請登記事項和提交材料審查范圍主觀擴大,還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實質、深入、廣泛調查認證。比如經法院調解離婚對房屋已經明確歸屬的調解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一方在辦理轉移更名時產權登記部門仍要求另一方到場簽字確認。登記部門每天都困擾在當事人的合同、約定、房屋歸屬證明材料等是否真實,如何纔能准確確認房屋歸屬?房屋轉移是否有共有人?要求哪些人來簽字確認歸屬等問題上糾結。不僅群眾反映強烈意見大,也降低了工作效率,還帶來許多不利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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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崗市工農區法院行政庭沒有直接簡單指出房屋產權登記部門不正確的觀點和做法,也沒有就本案依法簡單裁判,而是主動與市住房保障局進行交流,提出召開一次房屋登記工作研討會,就當前群眾關心的熱點和登記工作中爭議突出、爭論分歧較大的問題通過研討,統一認識,從爾預防、減少糾紛的發生。市住房保障局積極響應,迅速組織房屋登記部門匯總了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存在爭議問題、群眾反映突出問題,形成研討議題轉交工農區法院,工農區法院行政庭在法律角度進行了認真、仔細的研究。2012年7月15日,工農區法院與市住房保障局聯合召開了全市首次房屋登記工作研討會。市法制辦、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住房保障局產權處、房政科、法制科、監察科等房屋登記工作方面專家和律師參加了會議。研討會上,工農區法院行政庭負責人從什麼是房屋登記、《房屋登記辦法》的立法目的、《物權法》和《房屋登記辦法》對以往房屋登記工作做了那些重大調整、《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屋方面最新的司法解釋等幾個方面,針對房屋登記的申請、受理到審核須遵循的程序、申請人應提交哪些材料、房屋登記部門的職責及應審查的內容和法律後果進行了系統、詳細的闡述,明確了登記工作審查中應重點審查一致性、合法性等原則和注意的重點事項,並對市住房保障局提出的五大類22個議題及當前急需要解決的幾個疑難問題一一給予了解答。與會人員展開了熱烈討論,通過討論與會人員就房屋登記工作的認識和觀念發生了巨大的轉變,扭轉了登記人員長期習慣的、不符合現行法律新精神和原則的思想和觀念,長期的爭議和分歧形成了統一的認識,取得了共識。尤其是幫助房屋登記部門從傳統的認識和顧慮中解脫出來,解放了思想和觀念,解決了長期困擾登記工作的問題,對今後房屋登記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積極、有效的指導作用。房屋登記部門同志表示會後馬上整改規范,減少審查環節和事項,簡化程序,提高效率,最大限度便民、利民。並主動為本案原告辦理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通過法官做大量的“說和”工作,本案的原告被深深的感動,主動提出了撤訴,與被告握手言和,最終使這起案件調解成功。
工農區法院積極主動認真服務於行政機關,指導和幫助行政機關解決問題的態度和做法受到與會各界人士的高度好評。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對於工農區法院求真務實的態度和主動服務的作風給予了高度評價和肯定,並指出法院服務前移、主動指導和幫助行政機關完善和規范工作,非常有利於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具有積極的有效的推動和促進作用。
這次法院以會代培服務指導行政機關工作的舉措,是切實發揮法院指導、規范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公民合法權益,提高行政機關工作效率,減少行政糾紛,便民、利民一項重要舉措,對於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房屋登記工作、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減少矛盾、化解糾紛、促進社會和諧具有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