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6日訊 記者近日在齊市醫保局獲悉,為了進一步完善齊市醫療保險工作,滿足參保人員的醫療需求,減輕參保職工因診治特殊慢性病所引起的經濟負擔,齊市根據2011年度醫療保險基金的積累情況,決定將新增添七種病種納入2012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管理,為患有此類特殊慢性病的參保職工承擔因特殊慢性病在門診醫療所發生的部分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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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增補的特殊慢性病包括類風濕關節炎、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癥、真性紅細胞增多癥、骨髓纖維化、系統性紅斑狼瘡、心髒瓣膜置換術後(機械瓣膜)、精神系統疾病(精神分裂癥、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癲癇性精神障礙、強迫性神經癥)。特殊慢性病門診待遇按月份分段結算,即類風濕關節炎500元、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癥670元、真性紅細胞增多癥670元、骨髓纖維化670元、系統性紅斑狼瘡670元、心髒瓣膜置換術後380元、精神系統疾病333元。鑒定合格人員在住院期間不享受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如果需要服用藥物在住院醫療費用中支付。特殊慢性病全年應享受的待遇額度平均分為12個月結算,每個月最高結算限額分別為根據每年結算額度的十二分之一予以結算。
凡參加齊齊哈爾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時間滿一年(2011年10月31日前參保),或者參加齊齊哈爾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企業一次性繳納十年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參保時間滿一年(2011年10月31日前參保),以及在我市參加靈活就業醫療保險人員,參保時間滿一年(2011年10月31日前參保);由異地轉入我市實行醫保關系接續的參保人員,轉入我市時間滿一年(2011年10月31日前轉入我市)。參加齊齊哈爾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停破企業享受國家一次性補貼的參保人員即符合年度特殊慢性病申報條件。如果一個醫保年度內,所發生醫療費用累計金額(含自付費用)超出年最高封頂線時,特殊慢性病待遇也將同時終止使用,待下一年度方可繼續享受。
據悉,本次申報和鑒定特殊慢性病工作由具有鑒定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承辦,參保職工需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就近的指定鑒定醫院申報鑒定。申報臥床的人員請提前到指定醫院進行申報,參保職工應詳細填寫《申請表》,醫療機構將組織工作人員到患者家中逐一進行鑒定,在鑒定過程中,如認定患者病情不符合臥床條件,將取消本次鑒定資格。本次增補特殊慢性病申報鑒定起始日期為2012年10月8日,鑒定截止日期為2012年11月15日,超過申報鑒定時限,視為自動放棄,定點醫療機構將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