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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為多拉乘客偽造行駛證受罰 司機受僱駕車吃『鍋烙』
2012-10-16 09:57:11 來源:大鵬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楊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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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0月16日訊 為了能多拉幾個乘客,車主不惜偽造車輛行駛證,企圖在檢查中蒙混過關。司機受僱駕車,卻吃了“鍋烙”。10月13日,市公安交警支隊公路巡警大隊將該車查獲,並對駕駛人進行了相應處罰。

  10月13日,市公安交警支隊公路巡警大隊民警在G11國道鐵嶺河收費站對來往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一輛依維柯客車載有24人。客車司機鄧某按照要求,向民警出示了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民警在檢查中發現,鄧某出示的車輛行駛證非常可疑,民警通過網絡對車輛檔案進行查閱時,發現該車實際定員為19人。被查時,該車超員超過20%。

  面對這一問題,司機鄧某說不出原因。“僱主給啥我就用啥!”鄧某表示,自己對此並不知情。

  隨後,民警依法將該車暫扣。市公安交警支隊公路巡警大隊大隊長王洋告訴記者,由於該車超員,依法應對駕駛人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同時,因該車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依法應對其罰款5000元,記12分,並拘留15日。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合並處罰,最終,司機鄧某被罰款6000元,拘留15日,並被記24分。

  記者了解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則需要參加交通法律法規的學習並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以後,纔能重新獲得駕駛資格。而像鄧某這樣,一個記分周期內,被兩次記滿12分的駕駛人,不僅需要參加學習以及“科目一”的考試,還要按照其最高准駕車型的標准,參加相應的“科目三”考試,也就是重新參加“路考”。合格之後,纔能重新獲得駕駛資格。

  目前,交警部門正在對偽造車輛行駛證的來源進行調查。

責任編輯: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