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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嚴防地下商場火災 挪用消火栓最高罰50000元
2012-11-03 06:50:54 來源:生活報  作者:劉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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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1月3日訊 2日,記者從哈市地下商業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哈市目前共有26家地下商業經營場所,佔地面積30萬平方米左右。為全面做好哈市地下商業經營場所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堅決杜絕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哈市公安局、安監局、人防辦決定,在全市地下商場實行消防安全『七個不允許、八個一律』的規定。

  凡有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消防設施、器材;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佔用防火間距等行為的,將對該單位處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凡在地下商業經營場所生產、儲存、銷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或者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地下商業經營場所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處罰。凡在地下商業經營場所,吸煙或者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的,一律當場糾正,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