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2日訊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新版《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檢疫管理辦法》本月起正式實施,新辦法規定,燕窩、土壤和轉基因生物材料、新鮮的水果和蔬菜均被加入禁止進境行列。此外,對旅客攜帶的寵物也有嚴格限制,違者將被處以相應罰款。我省檢驗檢疫部門從本月起將嚴格執行該辦法。
《辦法》解讀
出入境勿帶鮮果蔬蛋
辦法中規定,出入境人員禁止攜帶的物品中,除動物病原體、動物屍體、土壤和國家規定禁止進境的廢舊物品、放射性物質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所列各物也在禁入境的行列,包括首次加入名錄的燕窩、動物源性中藥材等,還有新鮮蔬菜、水果和蛋類,也均在其列。
7類物品出入境需檢疫
除禁進境物品外,7類物品入境還需經申報檢疫,包括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出入境生物物種資源、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境的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入境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制品、血液及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出入境的屍體、骸骨等;來自疫區、被傳染病污染或者可能傳播傳染病的出入境的行李和物品;國家質檢總局規定的其他應當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並接受檢疫的攜帶物。
違者最高罰5萬元
在新辦法中,也對法律責任細分了標准:攜帶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入境應當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而未申報的、申報與實際不符的,未按檢疫審批執行的,由檢驗檢疫機構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此外,偽造、變造動植物檢疫單證、印章、標志、封識的,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尚不構成犯罪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的,由檢驗檢疫機構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