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15日訊 (趙力 記者 張強) 黑龍江省嫩江縣一鄉鎮乾部,約會女網友後,將其灌醉後強奸。15日,李某因犯強奸罪被黑龍江省嫩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據了解,李某系嫩江縣某鄉鎮乾部,2011年9月19日20時許,李某將約見的異地女網友段某灌醉後帶至賓館,趁其醉酒不知反抗將其奸淫。事後該女子報案,李某被嫩江縣公安局傳喚,期間其如實交代了犯罪行為。
嫩江縣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違背婦女意志,借被害人段某醉酒不能反抗之機與其發生性關系,已構成強奸罪,考慮其到案後能主動坦白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做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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