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1日訊 近日,曾因盜竊罪被判刑的馬某出獄後不思悔改,趁夜對單身女子實施搶劫。近日,北林區法院依法判處馬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000元。
現住北林區東富鄉的馬某於2003年5月因犯盜竊罪被慶安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若乾。出獄後,馬某不思悔改,於2011年4月25日22時許,在北林區一胡同內,采用暴力手段,搶得一女子王某拎包一個,包內有343元、仿三星手機一部、黑色布質錢包一個、銀行卡4張、身份證一張,合計價值433元,法院遂對其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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