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5日訊 24日,哈市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新制定的《哈爾濱市殘疾人保障辦法(草案)》,近期將以政府令的形式頒布實施。《辦法》對哈市殘疾人的殘疾評定、康復、醫療、教育、培訓、社會保障、文化生活等基本權益的保障做出了明確規定。今後,哈市55.6萬名殘疾人在住房、醫療等多個領域均可享受優惠政策。
醫療教育
精神殘疾人可報銷醫療費
殘疾人子女就學給資助
為解決殘疾人看病貴問題,《辦法》在殘疾人醫療優待措施方面明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重度殘疾人,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由政府承擔。參加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精神殘疾人,在精神專科醫院住院治療精神疾病產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個人承擔比例分別為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五,此外還可申請享受哈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費用補貼待遇。
《辦法》規定,哈市將對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貧困家庭的盲、聾和智力殘疾學生給予年度補貼。對於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殘疾人和貧困殘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且成績合格的,將給予一次性資助。
此外,對具有哈市常住戶口、參加各類職業培訓獲得人保部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的殘疾人和貧困殘疾人子女,給予一次性資助。
社會保障
優先申請安排廉租房
低保按最高標准發放
在社會保障方面,《辦法》規定了殘疾人可享受多種社會保障制度。
其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對城市市區內與父母共同生活且已差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年殘疾人,其本人低保金按照城市低保最高標准發放;將生活確有困難且單獨立戶的喪失勞動能力的成年重度殘疾人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此外,提供就業保障,依靠殘疾人或其配偶一方工資收入維持生活的,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殘疾人或其配偶下崗。提供流浪殘疾人救助,民政部門要對流浪乞討、生活無著的殘疾人給予救助和安置。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殘疾兒童、少年乞討或者組織殘疾兒童、少年進行有害身心健康的表演等營利性活動。
提供住房保障,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家庭優先安排廉租住房或者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對取得實物配租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家庭,在安置地點和樓層分配上給予適當照顧。對符合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殘疾人家庭,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優先安排。
優待政策
有線電視燃氣減免費用
代步停車公廁全免費
在優待政策方面,《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或殘疾人家庭憑殘疾人證、戶口及居民身份證,享受諸多優惠待遇。
其中,在安裝有線電視時,申請安裝地點與戶籍所在地一致的,免繳初裝費,減免百分之五十的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在更換水表時免費,在安裝電話、燃氣管道、信息網絡等設施和開通互聯網時,申請安裝地點與戶籍所在地一致的,減免百分之五十的初裝費、安裝費;依法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的殘疾人,免收鑒定費用;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及其配偶、子女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應當優先,並按照有關規定免收相關費用;在使用城市收費公廁時免費;下肢殘疾人代步車使用公共停車場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的,免收停車費用;在進入收費的文化、體育和娛樂場所時優先購票。
文化生活
各類場所對殘疾人免費開放
殘疾人一名陪護可半費購票
《辦法》規定,免費向殘疾人開放政府舉辦的各類公園、紀念館、科技館、風景名勝區等公共文化、體育場所,並免費提供鋪助性服務;對盲人、雙下肢殘疾人和重度智力殘疾人,可由一名陪護人員半費購票後陪護進入上述場所。